據英國駐華使館告,自2008年11月25日起,英開始啟用公民身份係統(National Identity Scheme),並將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強製發放身份證:
一、現已在英境內(nei) 的非歐洲經濟體(ti) (Non-European Economic Area)國家公民;
二、將以學生或婚姻/伴侶(lv) 身份申請繼續在英停留。
上述人員須赴指定地點留取指紋和麵相,同時辦理身份證。該身份證載有持有者的國籍、身份等信息,並將最終取代簽證和其它移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