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為(wei) 落實選舉(ju) 製度改革而提出的新加坡共和國憲法(修正)法案,包括規定將來在沒有反對黨(dang) 人當選為(wei) 議員的情況下,把可由落選的反對黨(dang) 候選人出任的非選區議員人數,從(cong) 憲法目前所規定的最多6名及國會(hui) 選舉(ju) 法所規定的至少3名,增至最多9 名。
這將確保國會(hui) 未來即使在不足9名反對黨(dang) 候選人當選為(wei) 議員的情況下,仍有多達9名反對黨(dang) 議員。為(wei) 更貼切地反映新加坡選民的意願,修正法案也規定最多隻能有兩(liang) 名非選區議員來自同一個(ge) 集選區。
另一項改變是把官委議員製度定為(wei) 永久性的製度,無需每一屆國會(hui) 通過動議表決(jue) 。這兩(liang) 項改變合起來,將使今後屬於(yu) 非執政黨(dang) 陣營的議員人數,占國會(hui) 議席的比重從(cong) 目前的12.8%增至近兩(liang) 成。
這項法定已在周二(4月27日)以73票對2票通過。與(yu) 選舉(ju) 製度改革相關(guan) 的國會(hui) 選舉(ju) (修正)法案和總統選舉(ju) (修正)法案,都將在今日(周三,4月28日)由議員進行二讀辯論。
新加坡副總理兼內(nei) 政部長黃根成指出,現有的製度帶來新 加坡的政治穩定和經濟繁榮,人民也享有很高的生活素質,人民行動黨(dang) 政府也根據社會(hui) 的改變,對政治製度進行定期檢討和調整,比如推行集選區、官委議員和非選區議員製度,都是具體(ti) 的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