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共和國位於(yu) 中美洲,其著名的運河貫通大西洋與(yu) 太平洋,令當地成為(wei) 美洲一個(ge) 非常重要的商貿中心。在政府方麵,巴拿馬常被認為(wei) 政治不穩定,在一九八八年和一九八九年發生的內(nei) 部糾紛和政治動亂(luan) 均嚴(yan) 重影響巴拿馬作為(wei) 離岸金融中心的地位。然而,其優(you) 越的地理位置仍確保當地繼續獲美國支持。巴拿馬是世界上最曆史悠久和最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之一,是一個(ge) 地位穩固的船務中心。其中一種可供客戶選用的公司是有限公司(有限責任機構)。
巴拿馬法律及稅務
1、 巴拿馬公司法例以美國法製為(wei) 基楚,自一九二三年以來沒有任何重大修訂。雖然西班牙語是當地法定語言,但英語亦是當地人士常用的語言。巴拿馬船務法例對世界各地船主都有利,是世界船務業(ye) 強者之一。
在巴拿馬經營業(ye) 務的公司須繳付應評稅收入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稅款。在中美洲和南美洲營業(ye) 的公司獲科郎自由貿易區提供多項優(you) 惠,而在科郎自由貿易區經營業(ye) 務的公司亦可按較低稅率繳稅。
2、 在巴拿馬以外地方營業(ye) 的公司勿須納稅,隻要繳付數目不多的年度特許經營稅便可,勿須就海外賺取的收入納稅。公司逾期交稅須繳交附加費。
巴拿馬公司注冊(ce) 法律
公司注冊(ce) 法律依民法;1927年製訂之公司法第32條;商業(ye) 代碼以1997年更改後為(wei) 準。
巴拿馬公司注冊(ce) 資本
巴拿馬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ce) 資本並沒有限製,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10,000美元作為(wei) 最少的注冊(ce) 資本注冊(ce) 。資本可劃分為(wei) 100股每股100美元。
巴拿馬公司股東(dong)
最少兩(liang) 名股東(dong) ,而且必須為(wei) 自然人,但是沒有國籍上的限製。巴拿馬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
巴拿馬公司管理人員
每家公司都要委任一名主席(President),一名財務秘書(shu) (Treasurer) 及 一名公司秘書(shu) 。他們(men) 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一個(ge) 人可出任多於(yu) 一個(ge) 職位。
巴拿馬公司注冊(ce) 地址
注冊(ce) 地址必需位於(yu) 巴拿馬。
巴拿馬公司董事
最少需有三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製。
巴拿馬公司注冊(ce) 代理
巴拿馬法規要求每個(ge) 巴拿馬公司必須有一個(ge) 注冊(ce) 代理,注冊(ce) 代理必須為(wei) 巴拿馬境內(nei) 的法律公司或律師。
巴拿馬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必須有SA、GMBH、CORP等含有"有限責任(limited liability)" 意思的字眼,但不能使用Limited或LTD ,另除非經過特許,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現 BANK、TRUST、MUTUAL FUND、INSURANCE,或是Reinsurance 等字眼。
巴拿馬公司稅務要求
巴拿馬采用屬地主義(yi) 之課稅方式,公司隻要在巴拿馬當地沒有任何營業(ye) 行為(wei) ,不管公司每年實際有多少利潤盈餘(yu) ,當地政府皆不會(hui) 再加以課征任何稅。即使在當地設立辦公室,操盤全世界財務運作,例如L/C、T/T隻要牽涉到國外,不含巴拿馬境內(nei) 之利潤,亦無需課稅,故而吸引很多國際上知名大公司在此設立境外公司,用以收款並負責營收、開立發票之事宜。
巴拿馬公司隱密性
在巴拿馬登記設立的境外公司,享有高度的隱密性,公司股東(dong) 名冊(ce) 完全不對外公開。
注冊(ce) 離岸公司費用
注冊(ce) 全套費用為(wei) ***美元,已包括首年注冊(ce) 地址及注冊(ce) 代理費用,文件快遞費用。
維護離岸公司費用
注冊(ce) 後每年維護費用為(wei) ***美元。
本公司亦有提供代理董事及代理股東(dong) 服務,年費分別為(wei)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