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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商會組織

意大利商會(hui) 組織


大利商會(hui) 聯合會(hui)

意大利商會(hui) 聯合會(hui) (Unioncamere)是根據意大利法律成立的各省商會(hui) 的聯盟,成立於(yu) 1901年,總部設在羅馬,全稱為(wei) 意大利商業(ye) 、工業(ye) 、手工業(ye) 和農(nong) 業(ye) 聯合會(hui) ,目前在全國共有105個(ge) 省級商會(hui) 。該聯合會(hui) 具有一定的政府職能,根據意大利法律規定,在意大利運作的所有公司必須在本省商會(hui) 注冊(ce) 。


 意大利商會(hui) 聯合會(hui) 的主要職責是:支持企業(ye) 創新及行業(ye) 間有序競爭(zheng) ,創造有利條件促進新企業(ye) 的建立及實力的增強;加強和保護“意大利製造”,促進意大利品牌走向世界,維護市場秩序及透明度;促進“商會(hui) 機製”的發展;促進意大利中小企業(ye) 的發展,保護知識產(chan) 權,促進國家電子商務的發展。



中國意大利商會(hui)

  中國意大利商會(hui) (CICC)是於(yu) 1991注冊(ce) 成立,是一家民間的、自發的、非盈利性組織,由意大利的法人和個(ge) 人組成。其會(hui) 員包括意大利主要的工業(ye) 集團、銀行、法律事務所、運輸公司以及一些中小型企業(ye) 。中國意大利商會(hui) 定期向其會(hui) 員提供關(guan) 於(yu) 中國經濟和中國商業(ye) 環境的信息,並根據要求,隨時為(wei) 它們(men) 提供建議和支持。中國意大利商會(hui) 還組織其會(hui) 員同來自意大利的知名人士和中國的主要政府官員及經濟學家進行會(hui) 見。中國意大利商會(hui) 與(yu) 意大利使館和意大利對外貿易委員駐中國辦事處保持聯係,以協調並實施具有共同利益的項目。中國意大利商會(hui) 作為(wei) 中國歐盟商會(hui) 的一員,積極支持中國歐盟商會(hui) 於(yu) 中國政府機構及其它機構的交往中發揮其歐洲商業(ye) 利益代表的作用。同時,許多中國意大利商會(hui) 的會(hui) 員參加了中國歐盟商會(hui) 工作組的活動,這些活動構成了中國歐盟商會(hui) 的核心。


該項目的主要目標是要在意大利、特別是在私營部門推動工業(ye) 產(chan) 權文化的發展,以便提高有關(guan) 專(zhuan) 利和專(zhuan) 利信息對發展意大利企業(ye) 的重要性的認識。 理念:向企業(ye) 部門更多提供有關(guan) 工業(ye) 產(chan) 權的信息將會(hui) 增加對專(zhuan) 利和商標的需求和使用。 活動:在商會(hui) 內(nei) 建立信息中心;使各中心與(yu) 該網絡建立在線連接;開展推廣和提高認識的活動,以便使各企業(ye) 更敏銳地意識到工業(ye) 產(chan) 權製度提供的種種機遇以及信息中心提供的各種服務。



意大利米蘭(lan) 商會(hui)

   意大利米蘭(lan) 商會(hui) 是一個(ge) 獨立的公共機構,也是歐洲曆史最古老的商會(hui) 之一,創建於(yu) 1786年,全稱是米蘭(lan) 工業(ye) 、手工業(ye) 和農(nong) 業(ye) 商會(hui) ,其會(hui) 員陣容龐大,現有企業(ye) 約35萬(wan) 家。


 意大利米蘭(lan) 商會(hui) 的主要職能是幫助和鼓勵新公司的創立,提供相關(guan) 福利、企業(ye) 融資和技術轉讓,保護國土資源基礎設施的順利發展,推廣電子商務,最大程度上穩定物價(jia) 。



(一)商會(hui) 主要職責

意大利是一個(ge) 市場經濟比較發達和完善的國家。在市場經濟體(ti) 製中,企業(ye) 是經濟的主體(ti) , 按照市場規律依法進行活動。市場經濟又是有序經濟,相應地要求企業(ye) 有序地組織在自己的群體(ti) 中,即地區性商會(hui) 和行業(ye) 性協會(hui) 。


在發達國家,商會(hui) 既代表企業(ye) 利益,為(wei) 企業(ye) 發展提供促進和谘詢服務,又依法協調規範企業(ye) 的行為(wei) ,保證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意大利的商會(hui) 體(ti) 係就是這樣一個(ge) 直接或間接向本國企業(ye) 提供全方麵服務的結構體(ti) 係。


在意大利,商會(hui) 全稱叫“工業(ye) 、商業(ye) 、手工業(ye) 和農(nong) 業(ye) 商會(hui) ”,它的曆史可追溯到1770年,當時在工商業(ye) 發達的佛羅倫(lun) 薩建立了第一個(ge) 商會(hui) 組織。1993年12月29日,意大利議會(hui) 通過了現行的《關(guan) 於(yu) 調整商會(hui) 組織》的第580號法律,該法律規定商會(hui) 的性質是“享有法律權利的獨立性公共機構”,並規定在各省首府和主要大城市建立商會(hui) 組織。


商會(hui) 的職責是:1、代表企業(ye) 利益;2、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3、可直接或同其它機構、協會(hui) 、集團、公司等一起參與(yu) 促進當地一些基礎設施項目的實施和管理;4、商會(hui) 可向政府提出建議和意見, 反映企業(ye) 界的要求;5、對觸犯公共經濟的行為(wei) 和不公平競爭(zheng) 的行為(wei) ,商會(hui) 可向法院起訴;6、協調企業(ye) 經營活動, 維護市場秩序, 調解經濟糾紛;7、進行經濟和市場調研, 為(wei) 企業(ye) 提供信息和谘詢服務。


意法律授予商會(hui) 最重要的職權是負責企業(ye) 的登記注冊(ce) 。任何企業(ye) 都要到商會(hui) 的企業(ye) 登記處進行注冊(ce) ,商會(hui) 發給營業(ye) 執照,才能取得法人資格,即企業(ye) 加入商會(hui) 有法律強製性質。商會(hui) 企業(ye) 登記處負責人由商會(hui) 秘書(shu) 長任命,當地法院院長任命一名法官負責監督。


商會(hui) 從(cong) 事的主要活動還包括:
1、 商會(hui) 對會(hui) 員企業(ye) 發生的一些違約和欠款行為(wei) 進行登記,定期編印成冊(ce) 供外界查詢。此外,還出版所屬會(hui) 員企業(ye) 中有限責任公司經營活動的冊(ce) 子;
2、 定期編印公布當地商品的批發價(jia) 格;
3、 向中央統計局提供有關(guan) 當地統計數字;
4、 發放商品原產(chan) 地證書(shu) ;
5、 協調一些進出口商品的價(jia) 格,以利於(yu) 企業(ye) 公平競爭(zheng) ;
6、 有些商會(hui) 還負責籌建、管理交易所(包括商品交易所和證券交易所);
7、 商會(hui) 設有商品化學分析實驗室,可對企業(ye) 提供的產(chan) 品樣品進行技術檢驗和分析,並出具檢驗證明,目的是確保符合法律或有關(guan) 條例規定的標準;
8、 促進調解仲裁機構的建立,以解決(jue) 企業(ye) 間、企業(ye) 同用戶間發生的經濟糾紛;
9、 製定商業(ye) 契約文本格式;
10、監督商業(ye) 合同中出現的不公平條款;
11、商會(hui) 還籌建大型倉(cang) 庫,照管和保存商品;
12、商會(hui) 收集流傳(chuan) 於(yu) 當地的一些合法的民間習(xi) 俗,並編印出版,每五年進行一次修訂。
每個(ge) 商會(hui) 都依法製定自己的章程, 內(nei) 容包括:商會(hui) 的建立或調整;理事會(hui) 的職權和作用;理事會(hui) 的組成;組織機構。章程需得到理事會(hui) 全體(ti) 成員三分之二多數的通過, 並由意大利生產(chan) 活動部審批。


(二)商會(hui) 組織結構

商會(hui) 的組織結構分為(wei) 理事會(hui) 、執行委員會(hui) 、主席、審計委員會(hui) 。
理事會(hui) 的職責是:製定商會(hui) 章程及有關(guan) 修正案;以無記名投票的形式選舉(ju) 商會(hui) 主席和執行委員會(hui) 成員;任命審計委員會(hui) 成員;製定商會(hui) 的活動計劃;審批商會(hui) 的預算和決(jue) 算;按照生產(chan) 活動部製定、國庫部批準的標準,決(jue) 定商會(hui) 各機構人員的工資待遇。


商會(hui) 章程規定理事會(hui) 成員的構成要體(ti) 現當地的經濟特點,要包括工業(ye) 、農(nong) 業(ye) 、手工業(ye) 、貿易、保險、信貸、服務業(ye) 、交通運輸業(ye) 、旅遊業(ye) 等涉及當地經濟主要行業(ye) 的代表。理事會(hui) 成員的數目根據當地注冊(ce) 企業(ye) 的數量來確定,注冊(ce) 企業(ye) 在40000家以下的商會(hui) ,理事會(hui) 成員為(wei) 20名,40000至80000家的,成員為(wei) 25名,超過80000家的,成員為(wei) 30名,其中從(cong) 事工業(ye) 、商業(ye) 、手工業(ye) 和農(nong) 業(ye) 的代表至少要占到理事會(hui) 成員的一半,理事會(hui) 還包括2名分別來自工會(hui) 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組織的代表。理事會(hui) 任期是4年。


理事會(hui) 出現下述情況時,生產(chan) 活動部可批準宣布解散:
1、出現一係列違反法律和公共秩序的行為(wei) ;
2、無法行使職能;
3、年度預算和決(jue) 算沒有得到批準;
4、選舉(ju) 不出商會(hui) 主席。
理事會(hui) 每年召開兩(liang) 次例會(hui) ,一次是在4月,審批商會(hui) 上一年度的決(jue) 算;一次是在10月,審批下一年度的預算。此外,理事會(hui) 可應商會(hui) 主席,或執行委員會(hui) ,或理事會(hui) 14成員的要求,召開特別會(hui) 議。理事會(hui) 和執行委員會(hui) 召開的會(hui) 議,與(yu) 會(hui) 人數都要達到法定多數。理事會(hui) 和執行委員會(hui) 製定的決(jue) 議要得到全體(ti) 與(yu) 會(hui) 人員23多數的投票通過,當采取公開投票方式,讚成與(yu) 反對的票數相同時,則商會(hui) 主席的投票具有決(jue) 定權;當采取秘密投票方式,在讚成票與(yu) 反對票相同時,決(jue) 議則被否決(jue) 。


執行委員會(hui) 是商會(hui) 的行政執行機構,依法履行國家法律和商會(hui) 章程授予的職責;貫徹落實理事會(hui) 製定的各項活動計劃,合理安排雇員的使用和分工;負責起草商會(hui) 的預算和決(jue) 算,並提交理事會(hui) 審批;決(jue) 定商會(hui) 同其它協會(hui) 、公司、集團的合作計劃和商會(hui) 下屬特別公司的建立;決(jue) 定在省內(nei) 其它城市設立分支機構。


執行委員會(hui) 的成員總數不得超過理事會(hui) 成員總數的13,其中要包括商會(hui) 主席和至少5名理事會(hui) 成員;委員會(hui) 成員中還至少要包括4名從(cong) 事工業(ye) 、商業(ye) 、手工業(ye) 和農(nong) 業(ye) 的代表。執行委員會(hui) 中要任命一名商會(hui) 副主席,以便在主席不在的情況下,行使主席職權。一旦有4名成員提出要求,執行委員會(hui) 即可召集會(hui) 議決(jue) 定某項議題。


每屆執行委員會(hui) 任期4年,成員可連任一次;

商會(hui) 主席代表商會(hui) ,有權召開理事會(hui) 和執行委員會(hui) 會(hui) 議,製定議事日程,履行執行委員會(hui) 的職責。商會(hui) 主席應在理事會(hui) 成立之日起30天內(nei) 選舉(ju) 產(chan) 生,候選人要獲得理事會(hui) 成員23多數的選票才能當選。如第一次選舉(ju) 沒有選出主席,進行第二次選舉(ju) ;如仍沒選出,則進行第三次,候選人此次隻要獲得簡單多數票即可當選;如再沒選出,那麽(me) 隻好進行第四次,候選人是在第三次選舉(ju) 中得票最多的2位,並且要以絕對多數票才能當選。經過四次選舉(ju) 後還沒有產(chan) 生主席,則理事會(hui) 宣布解散,由生產(chan) 活動部任命一個(ge) 臨(lin) 時行政官員,並在任命之日起的180天內(nei) ,重新組建商會(hui) 機構。商會(hui) 主席的任期是4年,可連任一次。


審計委員會(hui) 的成員由理事會(hui) 任命,並要得到生產(chan) 活動部部長、國庫部部長和該商會(hui) 所在大區政府主席的批準。審計委員會(hui) 由3名正式人員組成,同時還有2名候補人員,人選必須是商會(hui) 所在大區的長期居民,並在“國家審計員人選名冊(ce) ”上備案登記過。理事會(hui) 還要在審計委員會(hui) 中任命一名主席。


審計委員會(hui) 的主要職責包括:同理事會(hui) 一起指導商會(hui) 遵守法律和章程的各項規定;有權查閱商會(hui) 的各種契約和文件;監督商會(hui) 的財會(hui) 製度,確保商會(hui) 的決(jue) 算同會(hui) 計帳目相符;對執行委員會(hui) 製定的決(jue) 算和預算案可提出修改意見;如發現商會(hui) 在管理中出現一係列不正當行為(wei) ,並得到證實,應立即向理事會(hui) 報告。


審計委員會(hui) 對他們(men) 所作的各項審查報告承擔責任。審計委員會(hui) 任期3年。

商會(hui) 的各項具體(ti) 行政管理工作由一名秘書(shu) 長負責領導,秘書(shu) 長是經執行委員會(hui) 選舉(ju) ,生產(chan) 活動部部長批準任命的。秘書(shu) 長人選可以是各商會(hui) 的行政領導和其他公共機構的行政管理人員;或者是獲得過法律或經濟學位,受過必要的培訓,在國家或私人公司裏具有至少5年工作管理經驗的人員。
上述人員都必須在“國家商會(hui) 秘書(shu) 長人選名冊(ce) ”上登記備案過。


(三)商會(hui) 的監督管理及其它

商會(hui) 的經費來源一般包括:1、國家財政預算撥款;2、從(cong) 國家和大區的年度稅收中得到的經費;3、從(cong) 開展服務性活動和資產(chan) 管理中獲取的收入;4、在給企業(ye) 登記注冊(ce) 和發放各種證書(shu) 時收取的費用;4、收取的各類自願捐贈,以及公民個(ge) 人或國有和私人機構的遺產(chan) 和遺物;5、其它收入。


意大利生產(chan) 活動部負責對商會(hui) 的監督, 商會(hui) 的年度報告和有關(guan) 發展計劃需由生產(chan) 活動部提交議會(hui) 審議;商會(hui) 每年的預算和決(jue) 算,以及雇員人數、追加預算、建立下屬公司等都需生產(chan) 活動部會(hui) 同經濟財政部審批;經同意後,生產(chan) 活動部還頒布一些法規條例,指導商會(hui) 的資產(chan) 和財政管理。


根據意法律的規定,意大利各大區內(nei) 的各省商會(hui) 可組成“大區商會(hui) 聯合會(hui) ”。大區商會(hui) 聯合會(hui) 的建立是為(wei) 了支持、協調和指導本大區各省商會(hui) 所從(cong) 事的經濟活動,並同大區政府或其它機構一起,處理解決(jue) 在經濟活動中出現的超過省商會(hui) 職權範圍的一些問題。此外,大區商會(hui) 聯合會(hui) 積極開展經濟活動領域裏的調查研究,提供信息、谘詢服務;組織各種研討會(hui) ;加強各會(hui) 員商會(hui) 間的聯係;參與(yu) 一些公司企業(ye) 的活動;為(wei) 有利於(yu) 大區及各省間經濟的發展,大區商會(hui) 聯合會(hui) 在所從(cong) 事領域中倡議並實現一些服務機構和基礎結構。


大區商會(hui) 聯合會(hui) 的主席由理事會(hui) 任命,理事會(hui) 成員由大區內(nei) 各省商會(hui) 主席組成,經費也由其各省商會(hui) 分攤。


幾乎每個(ge) 大區商會(hui) 聯合會(hui) 都成立了對外交流中心,目的是為(wei) 了促進大區經濟和企業(ye) 的國際化發展,開展的活動主要包括:支持和推動本大區企業(ye) 的進出口貿易,舉(ju) 辦或組織參加國際展覽會(hui) ,組織貿易團組出訪,舉(ju) 辦多種研討會(hui) 和培訓,提供信息谘詢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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