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新政府成立後,對其各部委的組成和職能進行了調整。原意大利生產(chan) 活動部內(nei) 的貿易促進司、貿易政策司和國際化政策司被單獨劃分出來組成意大利國際貿易部;原生產(chan) 活動部分管的旅遊業(ye) 指導和管理職能劃歸文化遺產(chan) 與(yu) 旅遊部;其他職能基本不變,更名為(wei) 意大利經濟發展部。
新成立的意大利國際貿易部主要負責意大利對外經濟貿易活動的具體(ti) 指導工作,在國內(nei) 、歐盟、多雙邊組織、各級會(hui) 議、爭(zheng) 端解決(jue) 機製中代表政府履行相應的職能,以及製定對外貿易方麵的相關(guan) 製度措施等。該部設一個(ge) 部長,兩(liang) 個(ge) 副部長。部長由“拳中玫瑰”黨(dang) 主席艾瑪•博尼諾女士(Emma Bonino)擔任(此人同時擔任歐盟關(guan) 係部部長),副部長分別為(wei) 米洛斯•普丁(Milos Budin)和馬烏(wu) 羅•阿科斯蒂諾(Mauro Agostini)。
意大利國際貿易部目前下設“貿易促進司”、“貿易政策司”和“國際化政策司”。各司領導、內(nei) 設機構和具體(ti) 職能如下:
一、貿易促進司
主要負責了解企業(ye) 生產(chan) 能力和國內(nei) 生產(chan) 情況,促進企業(ye) 國際化。
司長:強富蘭(lan) 克•卡普裏奧利(Gianfranco Caprioli),
副司長:杜裏奧•德•皮埃特羅(Tullio Di Pietro)任。
該司下設7個(ge) 處,分別為(wei) :
一處:
1、負責吸引外資以及促進和保護意大利對外投資工作,製定相應的政策和措施。
2、與(yu)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IGA)進行合作,參與(yu) 多邊投資協議框架下的磋商。
3、負責有關(guan) 促進和保護投資協議的起草、談判和實施。
4、負責其職權範圍內(nei) 有關(guan) 金融服務、移民、航運、旅遊等協議的起草、談判和實施。
5、管理黃金貿易。
6、負責與(yu) 意大利匯率管理部門間的協調與(yu) 合作。
7、負責處理與(yu) 國家重點扶持的進出口產(chan) 品有關(guan) 的問題。
8、負責貨幣問題並頒布相關(guan) 措施。
9、負責司內(nei) 綜合性事務。
二處:
1、根據國內(nei) 生產(chan) 情況和國外市場形勢以及其他國家貿易促進政策的變化,製定本國發展戰略和指導方針。
2、研究中小企業(ye) 特別是第三產(chan) 業(ye) 及電子商務領域的中小企業(ye) 國際化問題。借助與(yu) 行業(ye) 商會(hui) 的聯係,評估貿易促進措施對貿易發展的作用。
3、根據有關(guan) 法令參與(yu) 製定意大利外貿委員會(hui) (ICE)的年度活動計劃,並協助完成。
4、根據有關(guan) 法令製定和協調有關(guan) 農(nong) 業(ye) 食品領域中高級產(chan) 品的特別促進計劃。
5、協調政府部門(農(nong) 業(ye) 食品、手工產(chan) 品)出資,由意大利外貿委員會(hui) 執行的促進活動。
6、負責與(yu) 各大區、各地方外貿中心(包括協調各部委在這些機構的派駐代表的活動)和意大利商會(hui) 間的協調,以更好地履行指導職能並協調在海外的貿促活動。負責製定與(yu) 各大區間的協議。
7、收集和評估貿促活動的綜合效果。
8、協調由意大利外貿委員會(hui) 及意大利其他機構舉(ju) 行的在專(zhuan) 業(ye) 、管理、技術培訓方麵的促進活動。
9、監督檢查外貿委員會(hui) 賬目和行政管理。
10、分析意大利海外貿易機構和意大利外貿委員會(hui) 海外分會(hui) 中存在的問題,並與(yu) 各處室合作解決(jue) 。
11、根據規定對意大利外貿委員會(hui) 的計劃進行審批。
12、根據法律,在運作資金和後續管理方麵為(wei) 意大利外貿委員會(hui) 提供支持。
三處:
1、根據有關(guan) 法令審議某些特種商品的特許經營權資格,為(wei) 特許經營權的申請程序製定實施細則。
2、根據有關(guan) 法令及相關(guan) 實施條例,審批意大利海外商會(hui) 的資格並製定相關(guan) 資助規則。
3、協調與(yu) 各雙邊商會(hui) (如:意中商會(hui) )的關(guan) 係。
4、協調與(yu) 各展覽公司及相關(guan) 協會(hui) 的關(guan) 係。
5、在全國範圍內(nei) 協調與(yu) 外貿、農(nong) 產(chan) 品和旅遊等行業(ye) 有關(guan) 的協會(hui) 或經營聯合會(hui) 的關(guan) 係。
6、根據有關(guan) 法令對一些特別經營要求進行審議。起草有關(guan) 特許經營權的法令法規,檢查賬務文件,負責對清算企業(ye) 發布付款令。
四處:歐洲國家、獨聯體(ti) 及土耳其、塞浦路斯和馬爾他工作處
1、采取必要措施保護意大利在主管地區的市場份額,尋求新的市場發展機會(hui) 。
2、分析和研究主管地區市場情況,為(wei) 在該地區進行貿易促進活動提出建議。
3、評價(jia) 在主管地區進行的貿易促進活動方案,製定後續措施。
4、參與(yu) 並促進主管地區經濟、工業(ye) 和技術合作協議的實施。
5、負責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的簽署。
五處:地中海國家(包括阿爾及利亞(ya) 、埃及、以色列、約旦、黎巴嫩、利比亞(ya) 、摩洛哥、敘利亞(ya) 、巴勒斯坦、突尼斯)、非洲國家及洛美協定國家工作處
1、采取必要措施保護意大利在主管地區的市場份額,尋求新的市場發展機會(hui) 。
2、分析和研究主管地區市場情況,為(wei) 在該地區進行貿易促進活動提出建議。
3、評價(jia) 在主管地區進行的貿易促進活動方案,製定後續措施。
4、參與(yu) 歐盟或歐盟成員國旨在幫助地中海沿岸國家經濟發展計劃的製定和實施。
5、參與(yu) 並促進主管地區經濟、工業(ye) 和技術合作協議的實施。
6、負責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的簽署。
六處:美洲國家(不含洛美協定國家)工作處
1、采取必要措施保護意大利在主管地區的市場份額,尋求新的市場發展機會(hui) 。
2、分析和研究主管地區市場情況,為(wei) 在該地區進行貿易促進活動提出建議。
3、評價(jia) 在主管地區進行的貿易促進活動方案,製定後續措施。
4、參與(yu) 並促進主管地區經濟、工業(ye) 和技術合作協議的實施。
七處:亞(ya) 洲國家、大洋洲國家及五處和六處以外國家工作處
1、采取必要措施保護意大利在主管地區的市場份額,尋求新的市場發展機會(hui) 。
2、分析和研究主管地區市場情況,為(wei) 在該地區進行貿易促進活動提出建議。
3、評價(jia) 在主管地區進行的貿易促進活動方案,製定後續措施。
4、參與(yu) 並促進主管地區經濟、工業(ye) 和技術合作協議的實施。
5、負責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的簽署。
二、貿易政策司
主要職能是在歐盟及國際範圍內(nei) 從(cong) 事保護本國經濟、商業(ye) 利益的活動,保證本國和歐盟各項政策的 落實,並負責派遣政府駐國際組織代表。
司長:阿麥德奧•戴蒂(Amedeo Teti)
副司長:愷撒•瑪利亞(ya) •卡爾奇婭(Cesare Maria Garzia)
該司下設8個(ge) 處,分別為(wei) :
一處:
1、負責處理與(yu) 貨物和服務貿易秩序以及特殊海關(guan) 條例有關(guan) 的問題。
2、參與(yu) 歐盟製定與(yu) 進出口和轉口有關(guan) 的各項政策和實施辦法,並將歐盟法規過度為(wei) 國內(nei) 法規。
3、製定和實施歐盟貿易保護政策,以及新的商業(ye) 政策的管理辦法和自我保護條款。
4、協調本司內(nei) 部事務,並負責未列入其他各處職能的工作。
二處:
1、參與(yu) 製定歐盟針對具有重要貿易地位的農(nong) 產(chan) 品的共同農(nong) 業(ye) 政策以及相應管理措施。
2、負責歐盟有關(guan) 法規在國內(nei) 的實施。
3、發放進出口許可證,並負責許可證的抽查、回收及相應押金的管理。
4、對進口關(guan) 稅進行管理
5、參與(yu) 歐盟與(yu) 第三國的農(nong) 產(chan) 品貿易談判。
三處:
1、參與(yu) 製定歐盟針對具有重要貿易地位的行業(ye) 的特殊政策以及相應管理措施,並將歐盟法規過度為(wei) 國內(nei) 法規。
2、發放與(yu) 數量限製、關(guan) 稅配額和主動配額相關(guan) 的進出口許可證及監管文件。
3、規範能源產(chan) 品貿易秩序。
4、參與(yu) 歐盟就“問題產(chan) 品”與(yu) 第三國進行的貿易磋商。
5、兼任臨(lin) 時進出口委員會(hui) 秘書(shu) 處。
四處:
1、參與(yu) 歐盟與(yu) 兩(liang) 用產(chan) 品出口和轉口有關(guan) 的多邊政策的製定,並將其過度為(wei) 國內(nei) 法規。
2、參加有關(guan) 解決(jue) 安全和不擴散問題的國際會(hui) 議。
3、製定和更新國家控製出口的產(chan) 品和技術清單。
4、審議屬於(yu) 國家控製出口產(chan) 品的出口申請。
5、負責發放出口許可證(特殊許可證、全球許可證、國家類許可證和歐盟類許可證)。
6、對出口產(chan) 品進行最終用戶監控,發放“國際進口產(chan) 品證書(shu) ”,參與(yu) “國際進口產(chan) 品證書(shu) ”締約國間的合作和檢查程序。
7、負責對出口產(chan) 品的檢查和實施禁運措施。
五處:
1、參與(yu) 在關(guan) 貿總協定/世貿組織中有關(guan) 歐盟擴大政策的討論。
2、參與(yu) 歐盟針對第三國的貿易政策及其實施辦法的製定。
3、參加相關(guan) 的歐盟組織和多邊組織。
4、參與(yu) 歐盟進行多邊貿易談判時共同立場的製定。
5、解決(jue) 與(yu) 國際服務貿易有關(guan) 的問題,製定相關(guan) 規範並參與(yu) 國際磋商。
6、負責環境保護政策,處理貿易與(yu) 環境間的問題。
7、在馬拉喀什會(hui) 議框架下處理有關(guan) 貿易與(yu) 競爭(zheng) 、貿易與(yu) 投資、貿易與(yu) 主權、貿易與(yu) 國內(nei) 法、貿易與(yu) 社會(hui) 等關(guan) 係及其他各方麵關(guan) 係。
8、知識產(chan) 權保護
9、參與(yu) 多邊及歐盟和國內(nei) 相關(guan) 政策的審議。
10、負責跨大西洋兩(liang) 岸對話。
11、負責意大利和美國及加拿大的雙邊事務,參與(yu) 雙邊經濟合作協議的談判和簽訂,主持召開雙邊混委會(hui) 、谘詢委員會(hui) 和工作組會(hui) 議等。
12、參與(yu) 製定歐盟對所主管國別的貿易政策,並負責這些政策措施在本國的實施。
13、協助解決(jue) 與(yu) 所主管國別在貨物和服務貿易中出現的問題和糾紛。
14、向歐盟總部提出采取貿易保護措施或與(yu) 主管國別協商自主控製措施的建議。
15、發放二處、三處、四處職權範圍以外的、對主管地區或國家的進出口許可證。
六處:歐洲國家、獨聯體(ti) 及土耳其、塞浦路斯和馬爾他雙邊關(guan) 係處
1、研究與(yu) 主管國別的雙邊關(guan) 係,參與(yu) 雙邊經濟合作協議的談判和簽訂,主持召開雙邊混委會(hui) 、谘詢委員會(hui) 和工作組會(hui) 議等。
2、參與(yu) 製定歐盟對所主管國別的貿易政策,並負責這些政策措施在本國的實施。
3、協助解決(jue) 與(yu) 所主管國別在貨物和服務貿易中出現的問題和糾紛。
4、向歐盟總部提出采取貿易保護措施或與(yu) 所主管國別協商自主控製措施的建議。
5、發放二處、三處、四處職權範圍以外的進出口許可證。
6、參與(yu) 歐盟或歐盟成員國旨在幫助中、東(dong) 歐國家及獨聯體(ti) 的經濟發展計劃的製定和實施,特別是對中、東(dong) 歐國家的技術和財政資助計劃以及對獨聯體(ti) 的技術支持計劃的製定和實施。
7、參加與(yu) 所主管國別有關(guan) 的國際會(hui) 議。
8、處理歐盟東(dong) 擴事宜。
七處:亞(ya) 洲國家、大洋洲國家、中美洲國家以及六處、八處未涉及國家(不含洛美協定國家)雙邊關(guan) 係處。
1、研究與(yu) 主管國別的雙邊關(guan) 係,參與(yu) 雙邊經濟合作協議的談判和簽訂,主持召開雙邊混委會(hui) 、谘詢委員會(hui) 和工作組會(hui) 議等。
2、參與(yu) 製定歐盟對所主管國別的貿易政策,並負責這些政策措施在本國的實施。
3、協助解決(jue) 與(yu) 所主管國別在貨物和服務貿易中出現的問題和糾紛。
4、向歐盟總部提出采取貿易保護措施或與(yu) 所主管國別協商自主控製措施的建議。
5、發放二處、三處、四處職權範圍以外的進出口許可證。
八處:地中海國家(包括阿爾及利亞(ya) 、埃及、以色列、約旦、黎巴嫩、利比亞(ya) 、莫洛哥、敘利亞(ya) 、巴勒斯坦、突尼斯)、非洲國家及洛美協定國家雙邊關(guan) 係處。
1、研究與(yu) 主管國別的雙邊關(guan) 係,參與(yu) 雙邊經濟合作協議的談判和簽訂,主持召開雙邊混委會(hui) 、谘詢委員會(hui) 和工作組會(hui) 議等。
2、參與(yu) 製定歐盟對所主管國別的貿易政策,並負責相關(guan) 政策措施在本國的實施。
3、協助解決(jue) 與(yu) 所主管國別在貨物和服務貿易中出現的問題和糾紛。
4、向歐盟總部提出采取貿易保護措施或與(yu) 所主管國別協商自主控製措施的建議。
5、發放二處、三處、四處職權範圍以外的進出口許可證。
6、參加歐盟普惠製政策及其執行機製的製定,負責有關(guan) 政策特別是海關(guan) 關(guan) 稅政策在國內(nei) 的實施。
7、在多邊組織(如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hui) 議、聯合國工業(ye) 發展組織和聯合國糧農(nong) 組織等)中參與(yu) 解決(jue) 發展中國家中存在的問題。
8、參與(yu) 歐盟與(yu) 洛美公約有關(guan) 的共同立場的製定,並負責公約中有關(guan) 機製的管理及其在本國的運用。
9、負責華盛頓公約中涉及瀕危物種買(mai) 賣等事務。
三、國際化政策司
主要職能是根據有關(guan) 法令為(wei) “貿易促進司”和“貿易政策司”提供政策指導。
司長:安傑羅•德•斯塔西(Angelo Di Stasi)
副司長:保拉•阿勒瑪諾(Paola Alemanno)
下設四個(ge) 處,分別為(wei) :
一處:
1、對“經濟計劃國際委員會(hui) ”的活動以及協調和製定對外貿易方針進行具體(ti) 操作和管理。
2、根據法令對協調會(hui) 議進行運作和管理。
3、對享有國際化扶持政策的經濟體(ti) 進行係統磋商,包括基礎設施和文化方麵。
4、協調企業(ye) 服務機構間的關(guan) 係。
5、負責本司職權範圍內(nei) 非其他處事務。
二處:
1、根據有關(guan) 促進參與(yu) 海外合資企業(ye) 的法律法規履行職能。
2、根據有關(guan) 扶持小企業(ye) 創新和發展的法律法規履行職能。
3、根據有關(guan) 支持意大利出口的法律法規履行職能。
4、根據有關(guan) 出口信貸的法律法規履行職能。
5、根據有關(guan) 在發展中國家建立合資企業(ye) 的法律法規履行職能。
6、處理在執行有關(guan) 出口信用保險的法律法規時出現的問題。
7、負責有關(guan) 國家扶持的出口信貸領域的協議的管理。
8、處理參加巴黎俱樂(le) 部以及對發展中國家免債(zhai) 和轉口問題。
9、負責與(yu) 外貿保險機構的合作。
10、協調歐盟和本國在資助企業(ye) 國際化方麵所采取的措施。
11、對資助企業(ye) 國際化措施的執行和效果進行認證。
三處:
1、對國際經濟的數據和信息進行分析和整理。
2、對國際貿易秩序和主要國家的貿易政策進行技術分析。
3、為(wei) 夥(huo) 伴國、行業(ye) 和各大區提供意大利外貿數據和信息的分析和整理。
4、為(wei) 有關(guan) 國際化法律法規的製定進行技術分析。
5、研究和分析國家對企業(ye) 國際化的扶持政策所帶來的影響,並與(yu) 海外主要國家的類似措施做比較。
6、經濟觀察員秘書(shu) 處。
7、提供研究和調研經費。
四處:
1、收集、分類、更新和發布有關(guan) 外貿、經濟貿易政策和國際經濟的刊物、研究和技術報告。
2、製定和發布旨在促進貿易、企業(ye) 和信息國際化的國際化扶持措施協議。
3、製作和發行單個(ge) 國家和地區的數據信息。
4、製作和發行經濟和行業(ye) 數據信息。
5、製作和發行有關(guan) 經濟問題、國際問題和外國經濟政策問題的專(zhuan) 題信息。
6、圖書(shu) 館、資料室。
7、負責部內(nei) 的網站建設。
8、簡化對外貿易的程序和文件,並與(yu) 相關(guan) 國內(nei) 和國際機構合作。
9、數據統計工作。
10、為(wei) 內(nei) 部管理提供信息和數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