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稅務局
香港稅務局(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IRD)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轄下的部門,專(zhuan) 責處理香港稅務事宜。稅務局主要負責香港法例指定的稅務及課稅有關(guan) 工作,包括直接稅及間接稅。
稅項種類:利得稅;薪俸稅;物業(ye) 稅;個(ge) 人入息課稅;遺產(chan) 稅;印花稅;博彩稅;商業(ye) 登記費。
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
辦公時間:8:15 –17:30
香港地域來源征稅原則簡介
香港采用地域來源原則征稅,即隻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在香港課稅,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潤則不須在香港繳納利得稅。這項原則本身非常清晰明確,但在實際應用上,有時可能會(hui) 引起爭(zheng) 議。為(wei) 清楚說明如何運用這項原則征稅,我們(men) 擬備了這本《地域來源征稅原則簡介》。這簡介扼要解釋如何運用這項原則,並附以簡單例子,說明對不同的業(ye) 務實施該項原則時所采用的驗證準則。如欲更深入探討這個(ge) 問題,我們(men) 建議你征詢專(zhuan) 業(ye) 顧問的意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香港稅務局
2011 年 3 月
香港對營商利潤征稅的準則
香港采用地域來源原則,向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ye) 、專(zhuan) 業(ye) 或業(ye) 務所得的利潤征稅。隻有於(yu) 香港產(chan) 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潤,才須予以征收利得稅。簡而言之,任何人在香港營商,但其利潤是從(cong) 香港以外的地方所獲得,則不須在香港就有關(guan) 利潤繳稅。
世界上有很多地方采用不同的征稅準則,與(yu) 香港采用的地域來源原則不同。這些地區對在當地營商而從(cong) 全球所賺取的利潤,包括得自海外的利潤,都予以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