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ya) 美尼亞(ya) 注冊(ce) 公司企業(ye) 主要程序
企業(ye) 必須在注冊(ce) 之後方可從(cong) 事經營活動。根據亞(ya) 美尼亞(ya) 法律,在亞(ya) 美尼亞(ya) 的所有企業(ye) ,包括公司的辦事處,都應在亞(ya) 美尼亞(ya) 國家登記委員會(hui) 進行登記。2011年以來,亞(ya) 美尼亞(ya) 政府簡化注冊(ce) 程序,推出“一站式”服務模式,在材料準備齊全的前提下,注冊(ce) 一家企業(ye) 理論上隻需15分鍾。
注冊(ce) 企業(ye) 應準備以下文件(所有文件均須提供亞(ya) 語公證件):
(1)由董事會(hui) 全權代表簽署的注冊(ce) 申請書(shu) ;
(2)董事會(hui) 召開公司創立大會(hui) 的會(hui) 議紀要,由會(hui) 議主席和秘書(shu) 簽字;
(3)董事會(hui) 在公司創立大會(hui) 上通過的公司章程,至少需兩(liang) 份;
(4)國家稅收支付憑據;
(5)注冊(ce) 資金支付憑證(可自行選擇開戶銀行,注冊(ce) 資金最低限額根據公司形式不同有所區別);
(6)其他可能需要的證明材料,如法人全權代表的個(ge) 人信息和聯係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