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東(dong) 京、大阪、福岡(gang) 注冊(ce) 設立公司條件及費用流程
我們(men) 在日常辦理經營管理簽證時,經常會(hui) 有客人提出類似“開設株式會(hui) 社時,登記的辦公地點可不可以用虛擬辦公室”、“是否可以把自己的住處兼用辦公室?”等等相關(guan) 的疑問。今天我們(men) 就來為(wei) 各位講解一下如何選擇一間適合的事務所作為(wei) 注冊(ce) 地址,以確保申請人可成功申請經營管理簽證。
為(wei) 了取得經營管理簽證獲得日本的長期在留資格,外國人需要在日本設立公司從(cong) 事商業(ye) 活動,也就是需要成立我們(men) 常說的“株式會(hui) 社”。成立株式會(hui) 社時,審查的要點之一就是法人公司登記注冊(ce) 的辦公地址或事務所是否符合相關(guan) 要求。對於(yu) 想要以此公司提交經營管理簽證申請的案例,入管局會(hui) 額外要求公司的辦公場所,可以證明簽證申請人經營事業(ye) 的持續性及安定性。
1.關(guan) 於(yu) 明確外國經營者的在留資格基準
在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時,對所成立公司的注冊(ce) 地址及辦公地點的審查,是以《外國人経営者の在留資格基準の明確化について(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平成17年8月)》為(wei) 指導方針進行。本文中的解讀都是來自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的官方說明。
2.如何理解“確保辦公室(事務所)”的含義(yi)
我們(men) 用一個(ge) 實例來為(wei) 大家解釋一下。
這是來自真實客人的谘詢實例,客人計劃開設一家以IT產(chan) 業(ye) 為(wei) 主營業(ye) 務的外資係企業(ye) 。申請人在日本設立法人公司時,考慮到初期事業(ye) 規模很小,雇員也不會(hui) 很多,計劃租賃一間公寓作為(wei) 辦公室,連同作為(wei) 員工的居住地使用。
那我們(men) 來分析一下,這個(ge) 客戶的方案是否可行?
首先,根據總務省對日本標準產(chan) 業(ye) 分類一般原則第二項中,對於(yu) 【事務所】的定義(yi) 如下:
在單一經濟主體(ti) 的名義(yi) 下進行經營活動的場所(一片獨立的區域規劃)。
為(wei) 財務、貨物以及服務、生產(chan) 等提供空間,擁有人員及設備可持續進行經營的場所。
雖然滿足總務省規定的以上2點,即可被承認【確保事務所】的條件,但作為(wei) 為(wei) 了申請“經營管理簽證”而進行的經營事業(ye) ,被明確要求需要證明事業(ye) 本身的持續性及安定性,所以三個(ge) 月以內(nei) 的短期租賃服務提供的場所不會(hui) 被認定有效。
也就是說如果租賃日本常見的短租商務中心,度假公寓,短租公寓、虛擬地址、商住兩(liang) 用房等作為(wei) 辦公注冊(ce) 地的話,會(hui) 被認為(wei) 不滿足“經營管理簽證”的申請條件。另外,路邊攤位這種規模較小且不確定性較大的方式,也不會(hui) 被入管局認為(wei) 經營事業(ye) 不會(hui) 持續。
根據以上內(nei) 容分析,谘詢實例中的方案無法滿足“獨立的區域規劃”,因此在審查中可能會(hui) 被入管局認定為(wei) 不滿足【確保事務所】的條件。
【關(guan) 於(yu) 虛擬辦公室】
向創業(ye) 公司提供經營谘詢等商務服務的中介團隊或組織(即所謂的孵化企業(ye) ),該團隊或組織的外國經營管理者,在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時對於(yu) 辦公場所的要求會(hui) 有所放寬。簽證申請人(獨立行政法人)需要向“日本貿易振興(xing) 機構(JETRO)”和“對日投資商務支持中心(IBSC)”提交使用事業(ye) 所承諾書(shu) 。即使企業(ye) 租賃的是孵化型辦公室等類型的臨(lin) 時性場所,但是由該中心確保辦公場所的使用,入國管理局也會(hui) 認同此種情況為(wei) 滿足【確保事務所】的條件。
除此之外,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企業(ye) 租用的是雷格斯這一級別的國際大公司所提供的辦公室住址,也是有可能滿足“確保事業(ye) 經營場所存在”的。
3.事務所租賃契約的注意點
一般情況下,除了富裕階層或海外大企業(ye) 會(hui) 直接購入房產(chan) 作為(wei) 辦公地點,大部分的外國人或外國法人首先會(hui) 選擇租賃事務所。在租賃時,要特別留意租賃時的注意事項。
關(guan) 於(yu) 房屋本身的租賃合同,在合同的內(nei) 容必須體(ti) 現以下幾點:
(1)明確標明租用房屋的使用目的是用於(yu) 店鋪或事務所的經營相關(guan) 活動;
(2)合同中租賃人需要用日本的法人名義(yi) 簽訂;
(3)合同中需標明房屋的實際使用人為(wei) 承租的法人公司,即不可以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將居住用房的一部分作為(wei) 辦公室使用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關(guan) 於(yu) 房屋出租方(房東(dong) )需要滿足的條件:
承認租賃者將房屋作為(wei) 居住目的以外的用途使用。也就是同意租戶是法人公司並利用自己的房屋作為(wei) 經營場所。
2.關(guan) 於(yu) 房屋承租方(租戶)需要滿足的條件:
租戶需要以日本法人身份認可房屋作為(wei) 事務所使用。
3.其它要求
需要擁有獨立的房間用於(yu) 經營,有辦公用品及事業(ye) 所需的設備。
對於(yu) 該房屋所需支付的費用,個(ge) 人房主及法人租戶應如何分攤需要有明確規定。
有看板、指示牌等可以明確公司辦公所在的社會(hui) 性標識。
以上就是關(guan) 於(yu) 公司辦公場所的要求解讀,看完以上的內(nei) 容您是否已經理解了如何選擇合適的公司注冊(ce) 地址了呢?下一期內(nei) 容中我們(men) 將用更加實際的案例來為(wei) 大家進行更深入的解釋。如果你對我們(men) 的內(nei) 容感興(xing) 趣,或者是有更多關(guan) 於(yu) 日本房產(chan) 買(mai) 賣的信息,請聯係我們(men) 的各營業(ye) 擔當,為(wei) 您詳細解答。
1、提供真實有效的法人代表資料: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個(ge) 人住址(或通信地址)、聯絡電話、個(ge) 人印章一枚、印章公證證明書(shu) 二份。公證書(shu) 在所在地的公證處進行公證。
2、確定成立日本公司的董事名單,其中必須要有一名在日本長期居住的人作為(wei) 該公司名義(yi) 上日本代表。(我司可提供)。
3、確定好公司的名稱和經營範圍(注冊(ce) 日本公司名稱,中、日、英文都可以,但前或後必須加株式會(hui) 社。名稱無需查名,重名也可申請注冊(ce) ,不是知名品牌或已申請商標注冊(ce) 的字號)。
4、填“日本公司注冊(ce) 申請表”一份:確定公司名稱、注冊(ce) 資本。
5、注冊(ce) 資金:300萬(wan) 日元(若超過300萬(wan) 日元,將增加注冊(ce) 資金的印花稅費)。
注冊(ce) 公司流程: 1、 確定日本公司注冊(ce) 地址。 2、 確定日本公司日本代表 3、 以上資料按規定準備齊全後,日本株式會(hui) 社的全部申請書(shu) 類由本公司的專(zhuan) 業(ye) 行政書(shu) 士做成、在日本公證後,本公司送交日本法務局進行登記,約15-20個(ge) 工作天左右完成注冊(ce) ,並取得該株式會(hui) 社注冊(ce) 完成後的所有有效資料。
1. 日本公司日本產(chan) 品具有一定的品牌形象(尤其是一些電子產(chan) 業(ye) ),在創建品牌和爭(zheng) 取國內(nei) 外市場具有一定的優(you) 勢.
2. 在日本注冊(ce) 公司更容易開辟日本市場. 日本經濟發達,擁有良好的基礎設施和健全的法律製度,給企業(ye) 家和商人提供了得天獨厚的營商環境。
3. 日本公司名稱選擇比較自由。日本公司不論注冊(ce) 資金大小,隻要不是日本政府限製的字眼,都可用在公司名稱中;日本政府允許公司名稱含有國際、集團、控股、實業(ye) 、投資、學院、協會(hui) 、中心、研究所等字眼,但您必須有具體(ti) 的經營和操作。
4.日本公司經營範圍原則上沒有太大的限製日本企業(ye) 可經營任何性質的業(ye) 務,如:財務與(yu) 投資、醫療保健、船務運輸、進出口貿易、房地產(chan) 、建築、裝飾裝潢、信息網絡、服裝紡織、旅遊、文化出版等;一些在國內(nei) 比較難注冊(ce) 的公司在日本都可以得到注冊(ce) 。
5. 獲得日本經營者投資簽證如果本人出資500萬(wan) 日元以上在日本注冊(ce) 公司時,可向日本入管局申請來日投資經營簽證,如果該公司在日本持續經營5年以上,並且本人在日本持續居住5年以上,可申請日本國籍,10年以上可申請日本永久簽證。
6. 日本公司注冊(ce) 資本金不受限製注冊(ce) 日本公司:注冊(ce) 資本金不受限製,某種情況下,資金可以不直接調到日本,在日本無論資本金有多少都可以申請注冊(ce) 公司,(1日元起業(ye) 也可以,當然從(cong) 一定意義(yi) 上講公司的資本金大與(yu) 小,決(jue) 定著公司的實力,規模及信譽度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