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波黑注冊(ce) 公司的有關(guan) 規定
根據波黑《企業(ye) 法》有關(guan) 規定,外商可在波黑境內(nei) 注冊(ce) 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控股公司和無限責任公司。
注冊(ce) 股份公司,至少要5個(ge) 合夥(huo) 人,最低注冊(ce) 資本2萬(wan) 馬克,資本中現金部分不少於(yu) 25%。
注冊(ce) 有限責任公司,可由自然人組成,最低注冊(ce) 資本1,000馬克。
注冊(ce) 控股公司,最低注冊(ce) 資本2萬(wan) 馬克,可以以資金、財產(chan) 和產(chan) 權抵押。
注冊(ce) 無限責任公司,至少要2人以上,注冊(ce) 資本自行決(jue) 定, 可以以資金、財產(chan) 或產(chan) 權抵押。
在波黑注冊(ce) 公司一般通過當地律師辦理有關(guan) 手續,所需文件需經當地法院公證,
辦理時間大約需要2個(ge) 月左右,收費無統一標準,大約需500馬克~1,000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