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巴基斯坦注冊(ce) 設立公司
在巴基斯坦從(cong) 事經營有三種形式,一是獨資(SoleProprietorship),二是合夥(huo) (Partnership),三是成立公司(Company)。獨資即個(ge) 體(ti) 經營,指自然人以自有資金從(cong) 事某種經營活動,在設立上沒有正規程序要求。合夥(huo) 企業(ye) 是兩(liang) 個(ge) 或兩(liang) 個(ge) 以上的自然人或組織根據合夥(huo) 合同成立的經營組織,合夥(huo) 各方對合夥(huo) 企業(ye) 盈虧(kui) 負全部責任。公司是根據1984年巴基斯坦公司法規定成立的法人實體(ti) ,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無限責任公司之分。
(一)巴基斯坦的公司種類
1.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dong) 以所認繳資本為(wei) 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又分為(wei) 公共有限公司(Public LimitedCompany)和私營有限公司(PrivateLimitedCompany)兩(liang) 種。公共有限公司至少由七人組成,每人名字記入公司章程,公司名稱以“有限”(Limited)字樣結尾。私營有限公司至少由兩(liang) 人組成,公司名稱以“(私人)有限”(“(Private)Limited”)字樣結尾。私營有限公司在章程中應規定:限製股東(dong) 轉讓所持股份的權利;股東(dong) 人數不超過50人;禁止邀請公眾(zhong) 購買(mai) 公司股份或債(zhai) 券。
2.有限(擔保)責任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有限(擔保)責任公司以各位成員對公司認繳的出資額為(wei) 限對外承擔責任。此類公司的成立多以“非盈利”為(wei) 基礎。在公司名稱中應顯示“(擔保)有限”(“(Guarantee)Limited”)字樣。
3.無限責任公司(Unlimited Company)
意即公司成員對公司負有無限責任。
(二)公司注冊(ce) 程序
1.核準公司名稱。公司注冊(ce) 的第一步是繳納100盧比到公司登記處核準公司名稱。擬使用的公司名稱應無不當、無欺騙或損傷(shang) 宗教感情之意味,並不得與(yu) 已有的公司名稱相同或過於(yu) 類似。
2.成立公司。任何七個(ge) 或七個(ge) 以上的人為(wei) 了合法目的,擬定公司章程,經過注冊(ce) 登記,就可以成立一個(ge) 公共有限公司;任何兩(liang) 個(ge) 或兩(liang) 個(ge) 以上的人則可以按相似的程序,成立一個(ge) 私營有限公司。在製造業(ye) 領域成立公司無需政府審批,但成立下述公司時需要經過相關(guan) 部委的預先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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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營有限公司
——由發起人簽字的公司章程一式四份,一份蓋章;
——填寫(xie) 公司法規定的指定表格,由一名董事或律師或注冊(ce) 會(hui) 計師簽字;
——填寫(xie) 公司地址表格;
——填寫(xie) 公司經理、董事和其他人員情況表。
(2) 公共有限公司
除了私營有限公司注冊(ce) 所需的上述文件外,還需要填寫(xie) 同意出任首席執行官和董事人選的兩(liang) 個(ge) 指定表格。
(3) 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ce) 公共有限公司所需的所有文件。
(4) 外國公司如何開設項目辦公室或辦事處、聯絡處
——擬在巴基斯坦從(cong) 事出口活動的外國公司不需任何手續即予以注冊(ce) ;
——擬在巴設立聯絡處以推銷產(chan) 品和服務的,需要取得巴投資委員會(hui) 的許可;
——外國公司擬在巴開設分支機構、聯絡處或代表處的,需填表向巴投資委員會(hui) 申請許可,投資委員會(hui) 將在6-8周內(nei) 作出決(jue)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