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商報》報道,德國聯邦議院於(yu) 7月6日通過企業(ye) 稅改法案,該法案將於(yu) 2008年1月1日起生效。該法一旦實施,將把企業(ye) 應繳稅率從(cong) 現時39%的降為(wei) 30%,每年可為(wei) 企業(ye) 減輕50億(yi) 歐元的負擔。
該法規定,自2009年起,將對企業(ye) 資本收益如利息、分紅、轉讓所得利潤等開征25%的所謂清償(chang) 稅(Abgeltungssteuer)。該稅采取匿名開征辦法,直接從(cong) 銀行劃賬入國庫。
德財長稱,此法案得以通過是一件“好事”,將使德國更具投資吸引力。持異議者則警告,將會(hui) 導致巨大財政收入減少,頭四個(ge) 結算年度內(nei) ,政府財政收入可能減少250億(yi) 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