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媒體(ti) 報道,經過多日激烈的辯論,法國國民議會(hui) 於(yu) 5月11日以314票讚成,213票反對的投票結果,審議通過了新環保法(loi Grenelle 2)。報道稱,該法律是法國第五共和國成立以來,國民議會(hui) 審議通過的篇幅最大的法律草案。
法國於(yu) 2009年8月3日由議會(hui) 兩(liang) 院審議通過環保法(loi Grenelle 1)。報道評論稱,如果說環保法(loi Grenelle 1)的通過標誌著法國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終於(yu) 擺脫落後地位,那麽(me) ,剛剛通過的新環保法(loi Grenelle 2)則標誌著,法國在綠色增長領域已經遠遠走在世界各國的前列。
報道稱,新法在節能領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超前性標準,例如,在房屋低耗能標準(BBC)方麵,法律規定每平米房屋耗能不得高於(yu) 50KWh,遠遠低於(yu) 目前規定的標準,又例如,法律規定,對新能源建設項目,允許提供最高3萬(wan) 歐元的無息貸款。又例如,根據法律,今後,住宅開發商必須向業(ye) 主報告房屋節能狀況,以及使用了哪些節能創新技術。
在可再生能源領域,法律規定,今後兩(liang) 年內(nei) ,法國太陽能生產(chan) 能力將猛增600%,風能將猛增90%。同時,創建總額達10億(yi) 歐元的可再生熱能發展基金,以便為(wei) 有關(guan) 項目提供支持和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