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注冊(ce) 神秘“百慕大”吸引中國企業(ye) 在百慕大注冊(ce) 公司
伴隨中國企業(ye) 在香港、美國、新加坡等地區相繼上市的熱潮,開曼群島、維爾京、百慕大……這些原本不甚知名的小小群島逐漸成為(wei) 了中國企業(ye) 注冊(ce) 離岸公司的搖籃。
是什麽(me) 樣的原動力驅使大量的中國企業(ye) 趨之若鶩,湧向這些遠洋島嶼呢
伴隨中國企業(ye) 在香港、美國、新加坡等地區相繼上市的熱潮,開曼群島、維爾京、百慕大……這些原本不甚知名的小小群島逐漸成為(wei) 了中國企業(ye) 注冊(ce) 離岸公司的搖籃。據說在這些地區注冊(ce) 的企業(ye) 有10641家與(yu) 中國內(nei) 地相關(guan) ,而其中的新浪、網易、金蝶、聯通等公司無一不是我們(men) 耳熟能詳的名字。
目前在這些地區平均每天都會(hui) 有一家中國概念的新公司注冊(ce) 成立。而事實上,這些公司的所有者可能一輩子也不會(hui) 到公司的注冊(ce) 地去。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企業(ye) 選擇的注冊(ce) 地有一個(ge) 明顯的特征——幾乎都是國際避稅地。但是,根據我國稅收法律的規定和我國外匯管理體(ti) 係的限製,能夠利用這些地區所進行的合法國際避稅數額很小,因為(wei) 我國政府對居民來自中國境內(nei) 的全球收入征稅。
那麽(me) ,是什麽(me) 樣的原動力驅使大量的企業(ye) 尤其是民企趨之若鶩,湧向這些遠洋島嶼呢?記者帶著疑問,走訪了與(yu) 此現象相關(guan) 的一係列人士——民企老板、投行經理、中介機構、稅法律師以及國際稅收、國際經濟法的教授,試圖解開這個(ge) 似乎眾(zhong) 人心照不宣的謎團。
提起到開曼、百慕大去注冊(ce) 海外離岸公司,中國熟悉資本市場的業(ye) 內(nei) 人士大概首先想到一個(ge) 名詞——海外曲線上市。
海外曲線上市的學術叫法是“造殼上市”,即要在擬上市的海外證券市場所在地或其允許的國家(地區)成立一家中資公司的控股公司,進而以控股公司的名義(yi) 申請上市。
讓我們(men) 先回顧一下中國企業(ye) 在海外上市的成功案例:1992年10月9日,中國在紐約交易所掛牌的第一支股票是“華晨汽車”,其公司全稱為(wei) “華晨中國汽車控股有限公司”,1992年6月於(yu) 百慕大群島注冊(ce) ,上市募集資金全部用於(yu) 在中國內(nei) 地的實業(ye) “沈陽金杯客車製造有限公司”;1999年初,新加坡證交所出現了一張新麵孔——鷹牌控股,注冊(ce) 地開曼群島,其背後的上市公司——廣東(dong) 佛山鷹牌陶瓷公司成為(wei) 首家海外上市的中國民營企業(ye) ;1995年,惠州僑(qiao) 興(xing) 通過其原來在香港注冊(ce) 的一家公司,到英屬維京群島注冊(ce) 成立了僑(qiao) 興(xing) 環球,以僑(qiao) 興(xing) 環球名義(yi) 回購僑(qiao) 興(xing) 集團90%的股權,接著於(yu) 1999年2月17日在美國NASDAQ上市,成為(wei) 第一個(ge) 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民營企業(ye) ;2000年1月31日,在百慕大注冊(ce) 的“裕興(xing) 電腦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作為(wei) 在香港創業(ye) 板成功上市的第一家內(nei) 地民營企業(ye) ,募集資金4.2億(yi) 港元。
沿著這些先鋒開辟的成功之路,後繼者們(men) 充滿信心,紛紛踏上了這條曲線上市的艱難道路。而這條道路上的第一站,往往是奔赴開曼、百慕大、維爾京,注冊(ce) 一家或數家公司。一位海外投行業(ye) 務的資深人士形容說:“這些彈丸小島在中國企業(ye) 海外上市的曲線中,是一個(ge) 優(you) 美的拐點。”
的確,從(cong) 中國內(nei) 地出發,經這個(ge) 拐點,民營企業(ye) 既可以通往香港的創業(ye) 板,更可以邁入美國的納斯達克。因為(wei) 百慕大、開曼、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屬於(yu) 普通法係,是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公司的合法注冊(ce) 地。
而根據香港聯交所1992年7月頒布的《香港創業(ye) 板上市規則》中關(guan) 於(yu) 創業(ye) 板上市公司注冊(ce) 地的第一條,除可以在中國內(nei) 地、香港注冊(ce) 之外,百慕大、開曼群島也赫然在列。
據不完全統計,選擇開曼、百慕大作為(wei) 注冊(ce) 地的香港創業(ye) 板上市公司遠多於(yu) 在中國內(nei) 地和香港注冊(ce) 的公司:我們(men) 在香港創業(ye) 板股票中任選了代碼在8003~8028之間的10家上市公司,發現隻有1家在香港本地注冊(ce) ,其他9家公司(4家主要經營地在內(nei) 地)的注冊(ce) 地全部是開曼群島或百慕大——管中窺豹,可見一斑。
那麽(me) ,這些上市公司為(wei) 什麽(me) 不選擇證券市場所在地注冊(ce) 而要繞道遙遠而陌生的開曼、百慕大?與(yu) 此相關(guan) 的各方人士眾(zhong) 說紛紜,但細想又似乎大致相通,不外乎以下四個(ge) 原因:注冊(ce) 程序簡單、減少風險、逃避外匯管製和合法避稅。
想上市,必然麵臨(lin) 的各種複雜的審批程序、規則要求,企業(ye) 的頭痛事絕對少不了。不過,能免一樁是一樁,開曼、百慕大、維爾京這些小島作為(wei) 離岸注冊(ce) 的樂(le) 土,可給企業(ye) 省去了不少繁瑣的手續和規則的麻煩:公司可以不必在注冊(ce) 地生產(chan) 經營,可以把注冊(ce) 資本移作他用,公司設立發起人不要求是當地居民或國民,無需向當地稅務局提供財務報表。而且,現在國內(nei) 有大量代辦注冊(ce) 離岸公司的中介機構,看似遙遠的距離卻沒有了任何障礙。
法律環境寬鬆、保密性好,也是開曼、百慕大等地的突出特點。一位從(cong) 事企業(ye) 海外上市法律谘詢的律師指出,這對於(yu) 通過曲線路徑上市的公司來說,能夠減少法律風險。以位於(yu) 加勒比海上的開曼群島為(wei) 例,它是一個(ge) 部分自治的英國殖民地,其公司法以英國商業(ye) 公司法(1948年)為(wei) 基礎,但經過開曼政府多年的數次修訂,其中已經具有了很多本地特色。
根據開曼群島的公司法,稅務豁免公司可以得到政府20年不征稅的保證,可以發行無麵值的股票,還可以不必每年召開一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甚至股東(dong) 的名字也可以保密。實際上,很多離岸法區都有明文規定:公司的股東(dong) 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信息,享有保密權利。寬鬆的法律環境以及對公司業(ye) 務的高度保密,使上市公司自身的安全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極大減少了各種風險因素。
如果上市公司在未來的經營期間出現與(yu) 投資者的法律糾紛,裁決(jue) 過程所適用的開曼法律往往可以使上市公司逃避某些責任或者占據有利的位置。
除了法律寬鬆,開曼、百慕大、維爾京等地的稅收相當優(you) 惠,對於(yu) 在此注冊(ce) 的企業(ye) 不征收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這意味著,盡管在中國內(nei) 地從(cong) 事實際經營的公司必須向中國政府繳納企業(ye) 所得稅,但作為(wei) 其投資者的離岸控股公司,由於(yu) 注冊(ce) 地政府不對控股公司的投資收益征稅或稅率很低,因此,整個(ge) 海外上市的公司體(ti) 係可以避免雙重稅收。
此外,開曼群島、百慕大、維爾京等地區普遍對豁免公司沒有外匯管製,外匯出入自由。這使得很多通過曲線上市的中國企業(ye) 在海外資本市場募集的外匯先放在離岸公司,根據中國內(nei) 地企業(ye) 實際經營的需要,逐次將資金匯往國內(nei) ,而不是一次將在海外募集的外匯全部投入國內(nei) 的企業(ye) 中去。
除去以上理由,似乎還有一個(ge) 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很多時候,公司在海外上市曲線中的“拐點”不止一個(ge) ,而可能在多個(ge) 避稅地注冊(ce) 多個(ge) “殼”公司。在國內(nei) 的資產(chan) 注入海外“殼”公司的過程中,伴隨的是層層交錯的控股關(guan) 係、撲朔迷離的資產(chan) 置換。“越複雜就越安全。”一位從(cong) 事多年投資銀行業(ye) 務的先生含糊地解釋這個(ge) 現象。“在這些避稅地各種財產(chan) 、公司情況都是保密的。所以,一般很難摸清各個(ge) 公司之間有什麽(me) 關(guan) 係,這方便企業(ye) 內(nei) 部進行關(guan) 聯交易啊!”倒是一位中介谘詢人員一語中的。
風險投資的“軟猥寶甲”
盡管開曼、百慕大、維爾京,這些本不知名的小島走進中國人的視野源於(yu) 中國企業(ye) 的海外上市之路,但是在這些島嶼上注冊(ce) 的1萬(wan) 多家與(yu) 中國內(nei) 地相關(guan) 的企業(ye) ,實際上隻有一小部分與(yu) 這個(ge) 目的有關(guan) 。一位中介機構的資訊顧問認為(wei) ,目前國內(nei) 許多接受海外風險投資的高新技術企業(ye) 才是真正的離岸注冊(ce) 兵團的生力軍(jun) 。
與(yu) 那些產(chan) 生到海外上市想法後才著手注冊(ce) 離岸公司的企業(ye) 相比,許多成功吸引到外資創投的高新技術企業(ye) 似乎更有先見之明,公司初創時的注冊(ce) 地一般就在開曼、百慕大、維爾京。一位中關(guan) 村高新技術企業(ye) 的經理指出,為(wei) 了繞開國內(nei) 政策的限製,一般國外風險投資都采取間接投資於(yu) 海外離岸公司的形式介入中國創投市場,以便於(yu) 在投資實現增值後順利退出。作為(wei) 創業(ye) 企業(ye) ,當然要配合投資方以達到雙贏的目的。所以,一般會(hui) 選擇開曼、百慕大、維爾京等離岸法區注冊(ce) 公司,以離岸公司作為(wei) 投資方投入資金的中轉站。麵對經濟、法律均處於(yu) 過渡時期的中國,通過間接投資離岸公司的形式,海外風險投資為(wei) 自己披上了一件刀槍難入的“軟猥寶甲”。
創業(ye) 企業(ye) 上市是風險投資退出的最佳形式。由於(yu) 中國資本市場不完善,國內(nei) 此路不通,那隻能通過海外上市以保證風險投資全身而退,由此,問題回到了文章的最初——風險投資企業(ye) 和被投資企業(ye) 也意識到了開曼、百慕大、維爾京這些小島的魅力所在。以1992年首先進入中國創投市場的國際數據集團IDG為(wei) 例,其投資的搜狐、金蝶相繼於(yu) 美國納斯達克成功上市,而這兩(liang) 家均是通過注冊(ce) 離岸公司實現海外曲線上市的典型。
將所投資企業(ye) 的股權協議轉讓是風險投資退出的另一種重要手段。如果創業(ye) 企業(ye) 是海外注冊(ce) 的離岸公司,那麽(me) ,在股東(dong) 轉讓股份或風險投資退出而改變股權結構時,繞開了國內(nei) 的審批程序,使轉讓手續和過程得到了簡化。但如果直接被投資企業(ye) 在中國注冊(ce) ,根據有關(guan) 規定,其股權轉讓必須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審批機構批準還需征得科技部同意),然後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guan) 手續。複雜的手續、漫長的等待,可能導致審批後企業(ye) 早已錯失市場良機。加之在開曼等地可以避免對投資者的雙重稅收,這使創投企業(ye) 在海外注冊(ce) 的運作成本低於(yu) 國內(nei) 注冊(ce) 。
事實上,為(wei) 改變外資繞道介入國內(nei) 風險投資業(ye) 的情況,我國政府做出了積極的努力。日前,由外經貿部、科技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發的《關(guan) 於(yu) 設立外商投資創業(ye) 投資企業(ye) 的暫行規定》,容許“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與(yu) 中國的公司、企業(ye) 或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nei) 設立以創業(ye) 投資為(wei) 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或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企業(ye) 。”但是客觀地看,目前國內(nei) 風險投資的環境仍不容樂(le) 觀。
目前中國的《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ye) 法》、《稅法》等相關(guan) 法規不健全,比如《公司法》仍存在對外投資不得超過淨資產(chan) 50%的限製;有限合夥(huo) 製創投企業(ye) 麵臨(lin) 的雙重征稅問題,《稅法》沒有解決(jue) ;《外商投資企業(ye) 法》中對無形資產(chan) 投資的限製;這些都將阻礙外資到中國發展風險投資業(ye) 。
看來,外資風險投資身上的這件“軟猥寶甲”一時半會(hui) 兒(er) 還脫不下去!
兼收並蓄的“變臉”之地
其實,除了上述原因,企業(ye) 海外注冊(ce) 的目的還有很多種,對他們(men) 來說,開曼、百慕大、維爾京……這些遙遠的海中孤島是轉換身份、實現“變臉”的理想場所。
在河北省“5·18”經貿洽談會(hui) 上,記者注意到有兩(liang) 家注冊(ce) 地為(wei) “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民營小企業(ye) 以外資企業(ye) 的身份出現。事實上,這不過是土生土長的中國企業(ye) 到維爾京注冊(ce) 了一家離岸公司而已,企業(ye) 老板本人對著世界地圖也找不到他們(men) 的注冊(ce) 地在哪兒(er) 。這樣做的目的很明確——為(wei) 享受外資企業(ye) 的優(you) 惠待遇,稅收在幾年內(nei) 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減免。
對此現象,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的藍藍教授分析說,盡管我國已加入WTO,但世貿組織僅(jin) 要求給予外商不低於(yu) 本國居民的待遇,但目前中國給予外資的是遠優(you) 於(yu) “國民待遇”的“超國民待遇”。因此,有些效益較好的民營企業(ye) 會(hui) 想到以假合資的辦法來逃避國內(nei) 稅收,這種現象短時間之內(nei) 很難消除,因為(wei) 中國現在的發展,需要大量資金支持。為(wei) 此,仍會(hui) 在一定時期內(nei) 保持對外資的優(you) 惠待遇。
民企搞假合資“變臉”不過為(wei) 得點稅收上的小實惠,比起國內(nei) 某些大公司的“變臉”手段,絕對是小巫見大巫了。日前中國一家大型企業(ye) ××公司為(wei) 實現在香港順利上市而進行的資產(chan) 重組過程中,在開曼群島注冊(ce) 了一家離岸公司,利用開曼群島對注冊(ce) 公司資產(chan) 質量要求寬鬆的特點,把全部的企業(ye) 不良資產(chan) 注入新公司,從(cong) 而順利實現了優(you) 質資產(chan) 與(yu) 不良資產(chan) 的剝離,預計不日即將傳(chuan) 來該企業(ye) 成功在香港上市的捷報。這等“變臉”法術才真叫高強。
現在,連台資企業(ye) 也紛紛搞起了“變臉”,想到中國內(nei) 地投資受到台灣當局政策的限製不要緊,聰明的台商先把資金投到自己在開曼、百慕大、維爾京等地注冊(ce) 的離岸公司去,然後轉道奔赴內(nei) 地,任台灣當局如何把守也無濟於(yu) 事。
“作為(wei) 海外歸國學子,我們(men) 回國成立這家公司的想法就是為(wei) 國家做點事情,所以,我們(men) 希望公司保證純正的血統,注冊(ce) 成為(wei) 名副其實的中國企業(ye) 。但我們(men) 的投資方是外資,為(wei) 配合他們(men) 未來的退出以及在海外的順利上市,現在又要考慮在開曼注冊(ce) ,這真是一種兩(liang) 難選擇。”由多名海歸博士、碩士們(men) 組建的北京科技風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副總徐洪才博士吐露的苦惱,讓我們(men) 看到,並不是所有的“企業(ye) ”都熱衷於(yu) 這種“變臉”遊戲。海外注冊(ce) 還是有利有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