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ce) 澳門公司流程及設立條件
一、澳門有關(guan) 注冊(ce) 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
1. 公司資本最低為(wei) 澳門幣二萬(wan) 伍千元(認繳製而非實繳製,即不用驗資);
2. 公司最少要有兩(liang) 名股東(dong) (無需是澳門居民);
二、內(nei) 地投資者需提供的資料:
1. 欲成立公司的名稱、經營範圍、注冊(ce) 資本、股東(dong) 及所占股份;
2. 股東(dong) 是個(ge) 人時,需要此人的身份資料、婚姻狀況、配偶姓名;
3. 當股東(dong) 是國內(nei) 公司時,需提供國內(nei) 公司的企業(ye) 法人資格公證書(shu) ,倘若法定代表人不來澳門簽署公司成立文件,則需由其作授權委托書(shu) ,該授權委托書(shu) 亦需公證;
4. 若國內(nei) 公司要作澳門公司的行政管理機關(guan) 成員,則還要指定一個(ge) 人代表國內(nei) 公司行使管理權。
三、本所可提供的服務:
1. 本所可提供從(cong) 核名至財政局繳納營業(ye) 稅的一條龍的服務。
2. 本所亦可為(wei) 客戶提供秘書(shu) 服務,服務內(nei) 容包括提供注冊(ce) 地址、代為(wei) 收發信件;代理報稅;代交各種政府費用;負責政府各有關(guan) 部門的日常聯絡;代繳社會(hui) 保障基金;接聽電話及收發傳(chuan) 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