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ya) 轉口貿易是一個(ge) 重要的貿易中轉國,馬來西亞(ya) 擁有著優(you) 越的地理優(you) 勢,是一個(ge) 轉口貿易的理想地。
轉口貿易是指兩(liang) 國之間的進出口貿易,通過第三國的中間商把貨物轉手來完成的貿易方式。
馬來西亞(ya) 轉口貿易是形式多樣,根據貨物流通渠道的不同,具體(ti) 分為(wei) 以下這幾種:
1.再輸出貿易(Re-export Trade)– 是指出口商通過中間商與(yu) 進口商發生買(mai) 賣關(guan) 係,而後將貨物直接從(cong) 出口國運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貨物並未在第三國通關(guan) 進出口,而中間商亦僅(jin) 涉及交易單據的處理。這種單據處理貿易方式實際上是貨物所有權的再出口。再出口貿易方式在轉口貿易發展的初期較多發生。人們(men) 由於(yu) 經驗、通訊設備等的缺管,轉口貿易就通過兩(liang) 交貨物的進出口來完成。
2.單據處理貿易– 可以避免貨物在第三國通關(guan) 進出口的每秒雜手續,節省運費、保險費和手續費等費用,減少風險,還可縮短交貨時間,有利於(yu) 進口商抓信貨物銷售良機,從(cong) 而實現較大的利潤。
3.純粹轉口貿易– 是指中轉的第三國的中間商對進口的貨物未經加工再出口。當然中間商可以將進口貨物在當地保稅倉(cang) 庫進行分級、混裝、加包裝、貼標簽等。這些活動並未改變原進口貨物的形態、性質,結構或效用等,所以不屬於(yu) 加工的範圍。
4.加工轉口貿易– 是貨物通關(guan) 輸入到中轉國,經加工增值後再輸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貨物經過某種程度的加工,使加工後的貨物與(yu) 原來未經加工的貨物在形態、性質、結構或交用上發生某此變化,中轉國以這種貿易方式不僅(jin) 可以獲得轉口利潤,還可獲加工利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