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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重組上市IPO

2020在馬來西亞注冊納閩離岸島公司優勢

提起納閩,很多人首先想到是碧海藍天的旅遊勝地,而不是自由貿易港、離岸金融中心。近年來,隨著東(dong) 盟崛起與(yu) 中國“一帶一路”政策的深入,越來越多的人才認識到它得天獨厚的稅務優(you) 勢,開始爭(zheng) 先恐後地在這裏注冊(ce) 離岸公司,並逐漸發展壯大。


今天小編便與(yu) 大家一同領略一下納閩的魅力,從(cong) 營商環境、政府政策、稅收政策等各方麵。

 

為(wei) 什麽(me) 要在納閩中岸注冊(ce) 公司

1.地理優(you) 勢

納閩中岸島位於(yu) 東(dong) 馬來西亞(ya) ,在文萊國海灣的北部,麵向南中國海。1990年,納閩獲馬來西亞(ya) 政府指定成為(wei) 一個(ge) 國際金融中心。隨著業(ye) 務的快速發展,不斷地提升服務,目前納閩擁有全亞(ya) 洲最廣闊的商業(ye) 和投資架構,幫助企業(ye) 加快跨境交易、商業(ye) 往來和財富管理工作。這些獨一無二的特質不僅(jin) 能讓企業(ye) 走向世界,也有助國際集團滲透正在迅速發展的亞(ya) 洲市場。




2.法律條例

馬來西亞(ya) 政府在1990年頒布的離岸公司法和離岸商貿活動法例,讓納閩離岸島公司享有一個(ge) 專(zhuan) 業(ye) 及頗具彈性的公司結構,使它成為(wei) 亞(ya) 洲內(nei) 一個(ge) 非常方便的避稅天堂。納閩島的法製是沿用英國法律係統。隨著在2001年更新的條例,納閩離岸島公司正式被允許和馬來西亞(ya) 當地有限公司進行商業(ye) 交易,聘請員工等。依據這一條例,納閩離岸島更改為(wei) 納閩中岸島,達成一國兩(liang) 稅製, 一個(ge) 公司多種用途的優(you) 惠,頗受世界企業(ye) 家的青睞。



3.稅收製度

納閩於(yu) 2001年把境外、離岸的屬性更改成中岸、實體(ti) 屬性,並允許納閩公司與(yu) 馬來西亞(ya) 本土公司進行貿易往來,也允許馬來西亞(ya) 人享有納閩公司的優(you) 惠稅製。


根據納閩稅務法1990 (Labuan Business Activity Tax Act 1990 (LBATA)) 納閩依其公司所從(cong) 事之商業(ye) 活動製定相關(guan) 稅製,並將其概分為(wei) 兩(liang) 種:


① 非商業(ye) 交易型態 Non-trading activities:即以納閩公司從(cong) 事海外投資控股或海外設廠的非商業(ye) 活動(non-trading)概屬之, 海外投資並持有股票/有價(jia) 證券及不動產(chan) 等也屬此種型態。一般像外企以納閩控股公司到馬來西亞(ya) 投資設廠即屬此類代表。此類型商業(ye) 活動,依納閩的稅務規定是免稅的。


② 商業(ye) 交易型態 trading activities:即以納閩公司從(cong) 事投資控股以外的相關(guan) 商業(ye) 活動,例如貿易公司、管理谘詢顧問公司、保險及信托公司等相關(guan) 境外商業(ye) 交易活動或用其向外國收取權利金及專(zhuan) 利金也屬此類。


於(yu) 2019年開始,在岸商業(ye) 交易活動(On-shore Trading Activities)即納閩公司與(yu) 馬來西亞(ya) 本土公司產(chan) 生貿易往來的交易和離岸業(ye) 務(Off-shore Trading Activities)即納閩公司的所有國際貿易活動,稅率都是按照企業(ye) 所得淨利潤的3%收取。


納閩島對於(yu) 印花稅、增值稅、消費稅、服務稅、預扣稅等都是零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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