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資金,即行權時用以購買(mai) 股權的資金,其來源對股權激勵計劃中的激勵對象而言,是一個(ge) 非常現實的問題。就股權激勵的出發點而言,是希望激勵對象一直持有股權,以從(cong) 其所創造的長期業(ye) 績獲得資本利得,希望激勵對象持有的時間越長,以便於(yu) 獲得更多的增值,甚至希望激勵對象不要在行權日行權,之後仍然持有股票而不是立即兌(dui) 現。但作為(wei) 長期性的激勵或者作為(wei) 一種機製而言,不斷的行權意味著不斷的資金投入,這是客觀上對激勵對象造成了非常大的壓力。
同時,中國證監會(hui) 頒布的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上市公司不得為(wei) 激勵對象以股權激勵計劃獲取有關(guan) 權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wei) 其貸款提供擔保;商業(ye) 銀行也同樣不得向居民提供貸款用於(yu) 購買(mai) 股票的相關(guan) 規定。正因為(wei) 如此,不少激勵對象往往選擇行權後在沒有限製條件的情況下賣出股票。這對於(yu) 公司非高管人員的激勵對象來說,可能是一個(ge) 很現實的選擇,但對於(yu) 公司高管人員來說,還存在股票流通上的額外限製,比如隻能賣出上年所持股票總額的30%。因此,行權資金依然是公司高管人員麵臨(lin) 的棘手問題。
行權資金的壓力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決(jue) ,就會(hui) 影響激勵計劃的吸引力和激勵性,在比較極端的情況下,不排除部分激勵對象放棄參與(yu) 激勵計劃的可能。行權資金的壓力大小,一方麵取決(jue) 於(yu) 激勵力度的大小,具體(ti) 體(ti) 現在激勵額度與(yu) 非風險性年薪之間的比例關(guan) 係以及絕對股價(jia) 的高低;另一方麵取決(jue) 於(yu) 激勵對象個(ge) 體(ti) 可支配資金的大小。激勵力度越大,股票價(jia) 格越高,意味著非風險性年薪中的很大比例需要用於(yu) 行權,一旦這個(ge) 比例超出激勵對象可自由支配資金的範圍,對行權就造成了困難。從(cong) 某種程度上講,國務院國資委限定國有控股公司激勵對象的激勵額度不超過其總薪酬的30%,盡管依然無法解決(jue) 股票市價(jia) 高低的問題,但事實上緩解了行權資金的壓力。
國內(nei) 企業(ye) 激勵對象的行權資金,其來源通常有以下4個(ge) 渠道:
1.激勵對象自籌資金
據了解,當前多數企業(ye) 的行權資金仍以自己籌措為(wei) 主,其他方式為(wei) 輔。比如,湖南華菱管線股份有限公司最新披露的激勵草案中提到,國內(nei) 高管的購股資金將由公司和個(ge) 人按1∶1比例分別承擔。公司要求激勵對象自籌部分資金的同時,會(hui) 以股權授予時相應業(ye) 績年度的超額淨利潤為(wei) 基數,提取一定比例的購股資金。
2.提取的各類獎勵基金
獎勵基金從(cong) 淨利潤中提取,隻要股東(dong) 大會(hui) 同意就可以了,換言之,就是股東(dong) 同意與(yu) 管理層、員工進行“利潤分享”。雖然這種提取獎勵基金的做法是符合有關(guan) 政策的,但是從(cong) 一些激勵方案來看,不少企業(ye) 是把獎勵基金作為(wei) 經營成本列支的,這涉及到企業(ye) 的稅收問題,還需有關(guan) 國家政策的支持。
知識點撥
提取獎勵基金這一措施能否實施,關(guan) 鍵取決(jue) 於(yu) 股東(dong) 是否願意把原本拿來分紅的錢(即使不分紅,每股EPS也會(hui) 增加)拿一部分出來作為(wei) 基金。
3.通過信托方式墊資
通過信托公司解決(jue) 行權資金的方式有2種:
① 公司將資金委托給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成為(wei) 信托資金名義(yi) 上的所有人,公司成為(wei) 信托的委托人同時也是受益人。信托公司將資金貸給激勵對象,激勵對象購買(mai) 公司股票。
② 公司將資金委托給信托公司,並指定資金專(zhuan) 門用於(yu) 購買(mai) 公司股票,並設定公司與(yu) 激勵對象為(wei) 共同受益人。信托生效後,信托公司成為(wei) 目標公司名義(yi) 上的股東(dong) ,行使股東(dong) 權利,並獲得股東(dong) 收益。在扣除相關(guan) 的費用和報酬後,信托公司將股東(dong) 收益按事先的約定比例和條件分別支付給公司和激勵對象。
重要提示
我們(men) 認為(wei) :此種方式非常簡潔,激勵對象雖然沒有獲得股票的所有權,隻是獲得了受益權,但是,這種受益權的彈性很大,可以由相關(guan) 各方做出富有創造性的具體(ti) 方案,因此不失為(wei) 一種很好的融資變通方式。
4.其他的變通之計
激勵對象行權資金不足的問題是十分常見的,由此就出現了各種變通之計,如(續致信網上一頁內(nei) 容)非現金行權,即激勵對象並不需要拿出任何的現金而通過一種折股買(mai) 進的技術設計即可完成行權。比如,當股價(jia) 從(cong) 10元漲到20元時,獲授員工可以不出錢,以折股買(mai) 進的方式從(cong) 公司得到半股。
◎ 案例
1997年10月6日,中國青春寶集團董事會(hui) 決(jue) 定從(cong) 公司現有的淨資產(chan) 中切出15%,作為(wei) 個(ge) 人股賣給員工和經營者,其中董事長認購2%,以300萬(wan) 元購257萬(wan) 股。董事長馮(feng) 根生從(cong) 杭州商業(ye) 銀行獲得貸款270萬(wan) 元,自己出資30萬(wan) 元。馮(feng) 根生認購股份時麵臨(lin) 著幾個(ge) 方麵的障礙:其一,個(ge) 人沒有足夠的資金,且國家規定自有資本是不能貸款的。其二,貸款利息的支付。其三,員工工持股會(hui) 的法人資格與(yu) 申請貸款的資格問題。
如何解決(jue) 股權獲授人的行權資金來源問題,埃通公司的作法具有借鑒意義(yi) :埃通公司授予總經理與(yu) 黨(dang) 委書(shu) 記的股權允許用授予後每年的分紅實行延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