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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重組上市IPO

日本提案更改某些與食物接觸的材料和物品中鎘和鉛遷移量的規定

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提案更改玻璃、陶瓷和搪瓷食品容器中常用的鎘和鉛物質的遷移量限值。新法規將參照ISO標準,為每種材料設置不同的限值,以確保食品安全。該修訂版有望於2008年4月底獲得通過,並於2008年10月底開始實施。

有關(guan) 食品容器不同材料的新規定:

玻 璃 容 積 鎘 (Cd) 鉛 (Pb)
2.5厘米或更深 (1) 小於600毫升
0.5 µµg/ml 1.5 µµg/ml
大於等於600毫升,小於3升 0.25 µg/ml 0.75 µg/ml
3升或以上 0.25 µg/ml 0.5 µg/ml
加熱烹飪器皿 0.05 µg/ml 0.5 µg/ml
不能盛裝液體,或深度小於2.5厘米 (2) 0.7 g/cm2(3) 8 g/cm2(3)
陶 瓷
2.5厘米或更深 (1) 小於1.1升
0.5 µg/ml 2 µg/ml
大於等於1.1升,小於3升 0.25 µg/ml 1 µg/ml
3升或以上 0.25 µg/ml 0.5 µg/ml
加熱烹飪器皿 0.05 µg/ml 0.5 µg/ml
不能盛裝液體,或深度小於2.5厘米 (2) 0.7 g/cm2(3) 8 g/cm2(3)
搪 瓷
2.5厘米或更深(1),容積為3升或以上的產品除外 非加熱烹飪器皿,並且小於3升
0.07 µg/ml 0.8 µg/ml
加熱烹飪器皿,並且小於3升
0.07 µg/ml 0.4 µg/ml
不能盛裝液體,或深度小於2.5厘米 (2) 非加熱烹飪器皿
0.7 g/cm2(3) 8 g/cm2(3)
加熱烹飪器皿
0.5 g/cm2(3) 1 g/cm2(3)
產品容積為3升或以上 0.5 g/cm2(3) 1 g/cm2(3)

備注:
(1): 可以盛裝液體(ti) ,深度為(wei) 2.5厘米或以上的產(chan) 品
(2): 不能盛裝液體(ti) ,或盛裝液體(ti) 後深度小於(yu) 2.5厘米的產(chan) 品
(3): 器具樣品單位麵積上的遷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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