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議會(hui) 提案製定複合木製品法的甲醛標準,以限製複合木製品的甲醛釋放。這一提案主要以加州複合木製品的甲醛要求為(wei) 基礎,甲醛釋放標準適用於(yu) 在美國銷售、供應、為(wei) 銷售供貨或生產(chan) 的硬木膠合板、中密度纖維板和創花板。
挑戰:
根據該提案,EPA應在2011年1月1日前頒布法規規定甲醛釋放標準。該法規還應包括以下內(nei) 容:
相關(guan) 資訊:
美國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hui) (ARB)已宣布進一步推遲銷售限期的執行。2010年12月31日後,任何人不得在加州銷售第一階段前的複合木製品和成品。同樣,這一日期後分銷商也不得銷售第一階段的帶單板芯的硬木膠合板。(詳情參見Intertek最新消息:CN-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