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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重組上市IPO

新版 JIG 101 Ed.2 公布

今年4月份,美國消費電子協會(hui) (CEA)、數位歐洲(DIGITALEUROPE,前身為(wei) EICTA)及日本環保產(chan) 品優(you) 先購入調查共通化協議會(hui) (JGPSSI)共同發布了《聯合產(chan) 業(ye) 指南 - 電子技術產(chan) 品材料成分申報》(JIG-101 Ed. 2.0)。這一檔旨在為(wei) 全球電子技術產(chan) 品供應鏈申報其產(chan) 品材料成分資訊提供指南。該指南製定了材料申報的基本要求,但企業(ye) 可視其需求諮詢其他物質的相關(guan) 要求。

此次JIG包含一項重要法規,即歐盟的《化學品的注冊(ce) 、評估、授權和限製》(REACH)。為(wei) 符合REACH法規第33條規定的供應鏈和消費者資訊傳(chuan) 遞的責任,以及REACH法規第7.2條的通報準備,JIG-101 Ed. 2.0特別建立一套REACH法規限定物質篩選方法,以便確定電子技術產(chan) 品供應鏈需要披露的物質。

修訂的主要內(nei) 容包括:

1. 電池明確包含在修訂版中,並且表A中增加了有關電池的具體限值。
2. 如果法規隻對物質在某些應通報的應用中使用時進行限製,則會對此類應通報的應用進行具體說明;隻有當應申報的產品屬於應通報的應用時,才需要進行通報。
3. JIG 應申報物質清單依據法規的更新進行相應修改,例如新增:含氟溫室氣體、甲醛、過氯酸鹽、全氟辛烷磺酸、2-[2-羥基-3’,5’-二-叔-丁基苯基]-苯並三唑等物質,並且調整了某些限值。
4. 此份指南重新設定了三項判定物質是否需要申報的標準,用以取代先前判定A級和B級披露的標準。修訂後,這些標準的執行更具靈活主動性,同時可以在業界取得更廣泛的一致。
5. 所有需要申報的物質全部列在一份清單(表A)當中;該JIG應申報物質清單還標注了將物質納入清單的基本依據,即標準1 - R(法規管製)、標準2 - A(僅作評估)、標準3 - I(僅作參考)。
6. 標準1 - R:35類物質;標準2 - A:1類物質;標準3 - I:3類物質。
7. 歐盟REACH法規(EC 1907/2006)於2007年6月1日生效,其中涉及電子技術產品的第7.2條(通報)和第33條(資訊傳遞)均要求需知道產品中是否含有占重量超過0.1%的REACH物質候選清單中所列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為確定電子技術產品中的SVHC,本指南建立一套科學的篩查方法,使JIG用戶可以為應對REACH做好更加積極有效的準備,因為這些物質未來可能被納入候選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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