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0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在高度關(guan) 注物質(SVHC)清單中新增了一項物質,即丙烯醯胺(英文名稱:Acrylamide,EC編號:201-173-7,CAS編號:79-06-1)。該種物質的生產(chan) 商或進口商需要了解對清單上物質應負的潛在責任。
至於(yu) 丙烯醯胺是否需要授權,將在此後作出決(jue) 定。
關(guan) 於(yu) 丙烯醯胺
歐洲考慮修改REACH法規
歐盟環境專(zhuan) 員Janez Potočnik於(yu) 2010年3月22日表示,長達1000頁的REACH化學品法規中,某些部分內(nei) 容尚不清晰,需要修改,以加速使用安全物質替代有害化學品的進程。
目前,高度關(guan) 注物質(SVHC)清單中隻有30種物質(除上述新增的丙烯醯胺外,其他29種物質詳見Intertek最新消息CN-318),這些物質正在等待被替代;同時,優(you) 先物質清單上還有另外7種物質。但是,目前替代物質清單上尚無任何物質。Potočnik建議這些清單上的物質都應該有所增加。
高度關(guan) 注物質清單中現有的物質數量遠遠少於(yu) 由公益組織和非政府組織聯合起草的REACH SIN List當中列明的350多種物質,也沒有涵蓋由部分歐盟成員國根據REACH標準確定的400多種物質。
“社會(hui) 經濟效益準則”需要進一步明確
Potočnik說,REACH法規的表述不夠清晰,“如果需要,我們(men) 將修改內(nei) 容,以促進實施。”他認為(wei) ,“社會(hui) 經濟效益準則是一個(ge) 含糊的概念,”歐盟法規需要在這一點上作出明確的闡述。
根據REACH法規,一種物質即使對人類健康或環境有危害,隻要可以證明使用它的社會(hui) 經濟效益大於(yu) 造成的危害,並且沒有合適的替代品,它仍然可以獲得授權。
注冊(ce) 限期不會(hui) 延長
危害最大或者高產(chan) 量的化學品的REACH注冊(ce) 期限為(wei) 2010年11月30日,對此,環境專(zhuan) 員重申反對延長這一期限。而歐盟業(ye) 界對是否能達到這一期限表示擔憂。生產(chan) 商和進口商必須在注冊(ce) 檔中詳述對化學品風險的管理,這樣才能繼續生產(chan) 和銷售。據估計,這一要求涉及的物質有9000種。
根據REACH法規,沒有在上述期限前注冊(ce) 的物質不能使用或在市場上銷售。
在與(yu)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討論後,歐盟委員會(hui) 計畫在2012年之前再增加106種SVHC物質,同時號召歐盟成員國提供建議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