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有毒物質管製局(DTSC)於(yu) 2010年6月23日公布一項法規草案,旨在提升消費品安全。這項法規包括三個(ge) 關(guan) 鍵階段,即確定需要關(guan) 注的化學品及優(you) 先控製次序,對消費品使用的替代物質進行評估,以及重新設計要求。
挑戰:
在首先的優(you) 先次序製定中,加州有毒物質管製局將確定哪些化學品需要關(guan) 注、優(you) 先控製,以及含有這些化學品的產(chan) 品。其程式與(yu) REACH法規的高度關(guan) 注物質(SVHC)確認程式類似。如果消費品發生修改配方、重新設計或物質替代,生產(chan) 商應在產(chan) 品首次銷售、為(wei) 銷售或推廣供貨或進口至加州之日起30天之內(nei) 通知加州有毒物質管製局。
需要優(you) 先控製的產(chan) 品將進入第二階段,由生產(chan) 商對替代物質進行評估,尋找更安全的替代物質。評估工作應由合資格的第三方評估機構或合資格的內(nei) 部評估人員負責進行。
在第三階段,加州有毒物質管製局將采取相應的法規措施,解決(jue) 生產(chan) 商在替代物質應用過程中出現的其他問題,並敦促生產(chan) 商設計更安全的產(chan) 品。這一措施將適用於(yu) 在加州銷售的所有消費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