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玩具安全標準作出了第十次修訂,修訂的內(nei) 容為(wei) 第三部分玩具化學性質。新修訂的標準已於(yu) 2010年4月1日生效。
新版標準在第1.2條中明確規定,主要使用聚氯乙烯(PVC)生產(chan) 的玩具或玩具部件應對成品進行測試,同時無論材料是否印刷,都應符合標準要求。對乙醯纖維素的測試要求已經取消,但是對於(yu) 主要使用聚乙烯(PE)生產(chan) 的玩具或玩具部件,這一要求保持不變。
按材料分類 |
要求 | |
高錳酸鉀消耗 | 蒸發殘渣 | |
PVC | 50µg/ml | 50µg/ml |
PE | 10µg/ml | 30µg/ml |
第1.4條氯乙烯樹脂塗層(PVC塗層)要求也已更新,同時取消了重金屬含量重複測試。任何用於(yu) 玩具主體(ti) 或玩具部件的油漆塗層,包括PVC塗層,都應符合第1.5條規定的重金屬含量要求。
元素 | 銻 | 砷 | 鋇 | 鎘 | 鉻 | 鉛 | 汞 | 硒 |
標準值 | 60 | 25 | 1000 | 75 | 60 | 90 | 60 | 500 |
單位: m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