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玩具及兒(er) 童產(chan) 品安全條例(第424章)自1992年開始強製實施。由於(yu) 其目錄上所列的參考安全標準大部分已作廢或更新,而因此計劃將條例中所采納的安全標準修訂為(wei) 最新版本。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目前正在征求貿易及工業(ye) 行業(ye) 的反饋。同時也歡迎其他感興(xing) 趣的社會(hui) 公眾(zhong) 於(yu) 2009年9月23日或此日期之前向當局提交其對此建議修訂的觀點。
對此條例的主要建議修訂包括:
- 更新玩具安全標準:
- 采用ISO 8124國際標準係列,並刪除國際自律玩具安全標準(IVTSS)
- 采用ASTM F963-08及EN 71 係列標準的最新版本
- 采用EN 62115 為電子玩具標準
- 從條例中指定的兒童產品清單上刪除“嬰兒睡袋”一項,將此項涵蓋在《消費品安全條例》〔第456章〕中。
- 采用標準的最新版本,並為下列各種兒童產品增加新的標準:
- 嬰兒奶嘴
- 嬰兒學行車
- 奶瓶奶嘴
- 兒童繪畫顏料
- 兒童安全帶
- 家用嬰兒玩耍圍欄
- 兒童手推車
- 家用雙層床
- 家用兒童床
- 家用兒童安全護欄
- 手提嬰兒床及類似手提產品或助穩器
- 兒童高腳椅或家用多用途高腳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