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澳大利亞(ya) 政府頒布2010年第19號消費者保護公告,對含有珠子的可充氣玩具、新奇物品和家具實施為(wei) 期18個(ge) 月的臨(lin) 時禁令。
挑戰:
依據禁令,以下可充氣的玩具、新奇物品和家具是不安全的:
可以用嘴充氣;並且
含有聚苯乙烯等材料的小珠子或小球,在充氣或放氣的過程中可能被吸入口中。
備注:
含有珠子的可充氣的玩具、新奇物品和家具通常意圖為(wei) 兒(er) 童所使用,因此在充氣過程中或者氣囊發生破裂時存在小珠子通過氣閥被吸入或吞咽的危險。在充氣過程中,隨著壓力的增大,小珠子從(cong) 氣囊裏飛出,飛進嘴裏的可能性也增大。